高虹安稱出國進修預算乃來自資策會的業績盈餘,學費是自掏腰包。不過週刊再爆高虹安從2012年到2017年讀博士期間,是以科技專案補助計畫的研究計畫出差、並以國際人才培育補助方案,出差駐美共547天,均用公費支出、以研究計畫經費核銷。
高虹安日前被《鏡週刊》指博士論文涉抄襲,引發熱議;立法院民進黨團隨後向資策會索資民眾黨新竹市長參選人高虹安過去任職資料,遭高虹安控違法擴權,伸黑手進資策會。柯建銘主張資策會是政府所屬財團法人,高在資策會常出國,「薪水照領,績效費也領,公私不分」、「每一分錢都是公帑」。
高虹安則回嗆,資策會經費「並非都是政府的錢」,認為民進黨團索取資料缺乏正當性,並強調自己出國博士進修申請的半年期「國際人才培育補助」,預算是來自資策會的業績盈餘,學費是自掏腰包。而《鏡週刊》今天再爆,高虹安從2012年8月開始攻讀博士學位至2017年間,是以科技專案補助計畫的研究計畫出差、並以國際人才培育補助方案,出差駐美共547天,均用公費支出、以研究計畫經費核銷。雙方今早提出互告,將循司法途徑解決爭議。
柯建銘千字文質疑高虹安公私不分
柯建銘表示,資策會當年由政府和民間共同捐助,雖政府捐助比率38.6%,不超過50%,迴避立法院直接監督,預算書不必送立法院,但董監事由經濟部指派,且研究計畫、財務計畫等都要送經濟部、行政院審查通過,「委辦、補助經費都送立法院審議」。
柯建銘指出,資策會是經濟部所屬財團法人,和高虹安比喻的台積電性質不同,資策會每年從政府各部門,如經濟部技術處、科技部等,取得的補助及委辦經費,約佔資策會總預算的3/4。
柯建銘批高虹安論文「一魚三吃」,在資策會常出國,薪水和績效費都領,也沒有正式申請出國進修,公私不分;是科智創辦人,同時還到大陸被郭台銘面試,論文拿到後馬上到鴻海上班,「無妳自己所言回資策會再上班6個月」,要高虹安自己向國人說明清楚相關時間點。
高宏安4點反擊柯建銘
高虹安26日發出4點聲明駁斥,大嘆「今年選舉負面到令人瞠目結舌、大開眼界」。
高虹安指柯建銘所說的「每一分錢都是公帑」是完全錯誤的。資策會前執行長吳瑞北曾公開表示,在他2013年擔任資策會執行長期間,資策會業績很突出、盈餘相當亮麗。本來高階主管可以分到許多績效獎金,但是吳瑞北將獎金扣下來,當成激勵年輕人的資金,鼓勵在職深造以及會內創業,而當時她兩個都有拿到。
因此,所謂博士進修申請的半年期國際人才培育補助,預算乃來自資策會的業績盈餘,進修學費更是自掏腰包,絕非柯建銘所謂「每一分錢都是公帑」。
再來根據立法院預算中心報告,政府佔資策會捐助比例為38.61%。資策會是政府出資比低於五成的財團法人,所以預決算本來就不屬立院審查的範圍,只需要送營運及資金運用計劃。就連立法院要資料都要走正當程序,更何況民進黨團;「政府也有台積電股份,難道民進黨團可以去函要求交出資料嗎?」
高虹安也強調,資策會收入包含政府補助收入、政府委辦收入、民間委辦收入、財務收入、其他業務外收入,如果僅看業務收入,110年民間委辦收入大概可以佔到四分之一,包含工服及技轉等收入。「資策會為私法人,部分收入來自民間,部分收入來自政府」,這完全不代表立院黨團可以要求私法人交付資料。
官網上近3年的受捐補助清冊中,也只有接受政府機關的「補助」而非「捐贈」。這些補助基本上都是資策會執行政府部門委託,或是向政府申請的研究計畫補助案,與資策會本身的捐助占比無關。就像企業申請工業局科專補助,並不會因此就讓經濟部成為該公司的股東,更不可能因此主張該企業所發給員工的薪水或獎金的「每分錢都是公帑」。
週刊再爆高虹安拿資策會經費寫論文
《鏡週刊》今天則再次踢爆,指高虹安宣稱博士進修申請的半年期國際人才培育補助,預算乃來自資策會的業績盈餘,進修學費更是自掏腰包。然而實際上,高虹安從2012年8月開始攻讀博士學位至2017年之間,是以科技專案補助計畫的研究計畫出差、並以國際人才培育補助方案,出差駐美共547天,均用公費支出、以研究計畫經費核銷。
週刊指出,例如2012至2013年度接下「科技專案補助計畫」,包括經費約1000萬「資策會創新前瞻技術研究計畫」,經費約321萬6000元的「精密工具機資通訊標準研訂與加值服務平台研發計畫」、經費約 934萬2000元的「精密機械設備服務特色化發展計畫-工具機敏捷服務整體解決方案及服務驗證」等
週刊指出,直到到鴻海任職以前,高虹安都是資策會的全職員工,也無留職停薪,所以不是高所言,出國念博士只有領半年的租金補貼,而是持續領薪水,也用計畫經費核銷。唯一一次申請在職進修,則是2014年1月7日至同年8月2日以「國際人才培育補助方案」申請研修,停留國外期間195天。
高虹安告《鏡週刊》,週刊反提「誣告」
高虹安今日上午赴台北地檢署提出告訴,怒告《鏡週刊》社長斐偉、總編輯廖志成、吳姓編輯及周姓撰文記者等4人意圖使人不當選、加重毀謗。
不過《鏡週刊》編輯部也發出聲明,表示此舉不僅無法消弭民眾對於高虹安女士論文涉抄襲的疑慮,反而突顯因無法自圓其說、欲以興訟的方式模糊焦點。同時企圖對《鏡週刊》及新聞媒體營造寒蟬效應,大開民主倒車。《鏡週刊》為維護記者權益及媒體最寶貴的公信力,將對高虹安女士提出誣告罪之告訴。
《鏡週刊》同時籲請政治人物不要為了選舉恣意踐踏媒體,更不要為了一己、一黨之私栽贓抹黑媒體,對於這些箝制言論的手段,《鏡週刊》不會退縮,將會持續扮演好監督的角色,不會讓各界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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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稿編輯:翁世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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