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退新制可不可以自己決定投資項目,在台灣已經討論了十多年。今年5月立法院法制局表示在考量低利率、通貨膨脹及長壽風險下,建議勞動部可啟動試辦勞退自選投資平台。6月初,勞團即跳出開記者會反彈,提出多個理由反對勞退自提自選。

長年在銀行工作的筆者覺得,台灣的政府官員在面對政策改變的的呼聲時,常會為反對而反對,而且特別喜歡替人民做決定。

現行勞退新制,是雇主應為勞工按月提繳不低於每月工資6%的退休金,存在勞保局所設立的「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由政府投資,民眾自己也可以選擇額外把6%以內的薪水存入勞退帳戶,某方面而言達成強制存款的功能,並且可以在代投資下累積利潤。

話雖如此,勞退自提由於配置保守,多數資金都是定存——那我為什麼不直接把那筆錢拿去銀行優惠定存?對想投資的人來說,我為麼不直接把那筆錢那去買1234或5678,而是規定非買政府的基金不可?再說,這個「大家自動買的」基金也沒有先和投資人做過風險預告、風險評估、公開說明,大部分人都是傻傻地被扣了。

以我在加拿大的親戚為例,就算是在飲料店做工讀生都有權利加入退休金制度,而他們在退休帳戶裡可以自選基金,只要放滿一定年限就可以免稅,在美國也是類似的制度。

截至2021年年底,勞退基金新制有超過3.1兆的規模,政府不用這龐大資源和台灣的投信談手續費和經理費的優惠,而堅持要用自己操作,和勞團的說法相比,我反而覺得這才是「視勞退基金為肥羊」的表現,不知道怕踩到誰的利益。

不改變就不會錯,但負責任的政府應該讓這個20年法規更符合現況

仔細分析一下勞團的反對理由,有一大部分是認為「勞工應保持保守立場,否則可能成為私人調節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