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氣炸鍋的話,先把冷凍庫裡的雞放冷藏一天,拆開包裝後用刀子在屁股附近的雞皮處橫切一刀,求其皮肉分離,接著拿一隻小孩吃飯的湯匙,溫柔的伸進那個縫裡,小心把整隻雞的皮跟肉徹底分開,再將調配過的醬汁均勻塗入皮肉分離的縫隙當中......
工業時代桶仔雞
前陣子到台南,外甥女偶然提起想吃烤雞,便詢問了附近有沒有「桶仔雞」的店家,竟也很快就搜尋到。那店通常會在某個荒涼的省道旁,以鐵皮搭建而成,門口會放幾個汽油桶,樹立起「桶仔雞」的手寫招牌。
這幾年基於衛生條件,汽油桶似乎進化成特別為了燒雞設計的不銹鋼鐵桶。那雞被插在一根桿子上,就在鐵桶裡懸吊著烤,烤雞需要時間,因此多半要先訂,開車去拿的人多,也偶有幾家規模稍大的店會提供座位。
首次吃到這種食物應該是年輕時當國會助理,休會或者選舉期間,會到地方服務處交關或者工作,認識平常通電話的同事、樁腳,也不免會被帶出來吃吃喝喝。像是「桶仔雞」這種便宜又好吃的野味,通常也是一向生猛的南方兄弟姐妹們很愛招待客人的地方好食。
多半是用雞油炒幾個菜,墊墊肚子,喝點啤酒,然後等主菜烤雞登場。「桶仔雞」不用肉雞或小春雞,多是用土雞或放山雞,肉嚐起來不是軟嫩,而是略帶嚼勁,雖經歷烈火,但不至於乾柴;常運動的腿翅當然好吃,但量大無比的胸肉也不至於難吃。被一陣生吞活剝完的雞架,店家會收回拿到醃製的筍片高湯裡面燉煮,端出來又是一道熱騰騰的湯品,這二吃做法和北京烤鴨相近,只是沒那麼斯文,南台灣還是生猛許多。
烤雞是不敗美食,小時候讀《格林童話》每幾個故事總要出現烤雞,我印象最深的是一位貪吃女僕的故事。
為了招待客人,貪吃女僕一邊烤雞,一邊覺得實在太香。先吃了一隻翅膀,又覺得無雙不成對吃了另一隻。入口後覺得太好吃了,於是乾脆吃下一整隻,後來索性把兩隻雞都給吃掉了。等客人來了,女僕為了收拾殘局,兩頭撒謊騙客人主人要割掉他耳朵;再去騙主人客人偷走兩隻雞跑了。主人拿著磨到一半的切雞刀追出去,覺得兩隻雞都沒吃到好可惜,遂大喊「留下一隻就好」,客人以為是留下一只耳朵,跑得更快了。
故事有點偷拐搶騙輔導級,不過當時讓年幼的我印象深刻的,是書裡描述女僕為了烤勻雞肉,一邊上油、一邊旋轉雞身,烤雞的油因此滴下來、在火焰上爆得香氣撲鼻,引得女僕垂涎三尺的段落。讀完覺得肚子好餓,有機會也應該吃個烤雞,體驗一下貪吃女僕的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