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內政、財政與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昨(6)日聯席初審《不當黨產處理條例》草案。國民黨立委在杯葛了一整天後,於下午5點集體退席,由18位民進黨加時代力量立委將草案審查完畢。

國會無雙報導,立法院今(6)日繼續逐條審查《不當黨產處理條例》草案,上次審查由於國民黨逐條反對,一日下來只審了4條,且都因被保留而必須重新處理。今天國民黨依然條條反對,條文也一路被保留,且頻繁提出與草案無關的程序發言或會議詢問,使得接近表定的散會時間五點半時只處理到第19條。主席陳其邁詢問大家是否願意延長開會時間處理,民進黨及時代力量立委都同意,但中國國民黨立委堅決反對,陳其邁便進行表決,通過會議延長,國民黨立委們隨即集體退場抗議。

蘋果報導,在國民黨全體離席後,留下在場18名民進黨及時代力量立委,除了後來的條文都順利通過外,陳其邁還回頭處理之前被保留的條文,僅用一個多小時就處理完全案33個條文。

今天通過的草案主要特色如下:

「推定不法及禁止處分」:政黨來自「黨員繳交的黨費」、「依法申報公開的支持者政治獻金」及「按照選舉得票數得到的政黨補助金」及利息以外的財產,都將推定為不黨黨產,並且在條例公布施行後就禁止進行這些黨產的變賣、轉移等處分。

「排除時效適用」:不當黨產的追討將不受其它法律的時效規定限制,避免過去政府透過司法訴訟討黨產遇到時效問題而失敗的狀況重演。

「進度資訊公開」:處理委員會需要架設專屬網站,並將業務執行的狀況與調查進度即時公佈於網站,每半年還要向立法院提出報告。

「公布取回財產」:委員會取回的財產或是已經被轉移而向政黨追討的金額也要公布。

「回復權利」:不當黨產的原權利人可以在處理委員會公布取回其財產的一年內向委員會申請回復其權利。

中國國民黨黨版獲得通過的條文則是「本條所處罰鍰不繳可從政黨補助金扣除」,原本「本條例施行細則由行政院會同監察院訂之」的條文也在修正刪除「會同監察院」改由行政院訂之後通過。

此外,風傳媒報導,草案也明訂行政院將設置「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依法調查、返還、追徵政黨及受託管理者的不當取得黨產。追討對象包括曾由政黨實質控制人事、財務或經營的附隨組織,將來救國團、婦聯會的爭議單位都可望調查其過去的不當財產。不當黨產的取得時間,追溯至1945年8月15日起取得、交付、移轉、登記於受託管理人的財產。

行政院的「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將由行政院長派任11至13位任期4年的無給職委員,並嚴格規定同一黨籍者不得超過3分之1,單一性別人數也不得少於3分之1。

草案中另有「吹哨者獎勵條款」,提供政黨、附隨組織、受託人,隱匿或遺漏申報黨產或不當取得黨產者,提供者可以獲得獎勵。

自由報導,至於不當取得財產的「返還」與 「追徵」,草案規定,經委員會認定屬不當取得之財產者, 應命該政黨、附隨組織或受託管理人於一定期間內移轉國有、地方自治團體或原所有權人所有;如上述財產已移轉他人而無法返還時,應就政黨、附隨組織或其受託管理人之其他財產追徵其價額。

ETtoday報導,然而,雖然草案初審通過,民進黨立委、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召委陳其邁強調,這個新案子還要經過朝野協商,如果以一個月的協商期來看,最快7月才會進行表決,但國民黨可能會希望延長戰線到院會處理,因此這個案子如果要在本會期通過還很有得拚。

ETtoday報導,陳其邁認為,自己的處理很尊重國民黨意見,但國民黨立委都針對程序發言,不是針對實質內容,他對這點覺得很遺憾。

新聞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