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囚邱和順多年前涉及學童陸正撕票案及女保險員柯洪玉蘭強盜分屍案,判死刑定讞,但此兩案長期被外界認為充滿瑕疵,不僅查無任何證據可證明邱和順等被告確實涉案,而檢方的控訴也完全是建立在自白筆錄上,對此,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顏大和認為原判決有違證據法則等違背法令情事,今天(15日)提起非常上訴。

ETtoday報導,民國76年,先後發生震驚社會的學童陸正遭綁票撕票案、女保險員洪玉蘭遭強盜殺害分屍案,被認為涉案重大的邱和順,歷經更11審,在2011年7月28日被判死刑定讞。

此案纏訟27年,民間司改會認為,檢警方面提出的證據力有相當大的瑕疵,邱和順遭到誣陷。而邱和順遭逮捕後,曾經歷過偵訊階段的一名退休刑警也替邱和順喊冤,強調邱和順根本是被警方不當取供、做出不實自白。

中央社報導,檢方提出非常上訴的理由包括,原判決未調查清楚邱和順的自白與共同被告的供述是否出於任意性;且未傳喚死者柯洪玉蘭女兒、承辦員警到庭作證,未釐清陳屍現場附近發現的黑色塑膠袋內女鞋是否是柯女所穿,就草率認定黑色塑膠袋和本案無關。

此外,警方表示聲紋鑑定的勒贖錄音帶已不見,也從未在法庭提出,判決竟認為聲紋鑑定有證據能力。檢方認為原判決不符證據法則、理由不備、理由矛盾及應於審判期日調查之證據而未予調查等違法情事,侵害被告防禦權,因此向最高法院提起非常上訴。邱和順義務律師團成員尤伯祥受訪表示:「太好了,終於!」他樂見檢察總長提出非常上訴,希望最高法院正視本案冤屈,給邱和順再次審判的機會。

中時報導,據了解,司改會日前以邱和順遭刑求做出不實自白,向高院聲請再審遭駁回後,再向最高法院提抗告,最高法院本月初駁回抗告案而確定。而司改會多年來,多次為邱和順向最高檢聲請非常上訴,但均遭駁回,這次是檢察總長首度為邱提起非常上訴,司改會對此表示欣慰。

新頭殼報導,司改會執行長高榮志受訪表示,這是最高檢察總長首次為邱和順提出非常上訴,對此,律師團也予以高度肯定,並期待最高法院不要駁回,他說,糾正冤案是最高檢察總長的首要職務,繼鄭性澤之後,盼邱和順也能有好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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