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台灣協會調查國內洗面乳及沐浴乳共約500款商品,含有塑膠微粒(Microbead)的約有近200種,約占將近四成,包括嬌生、露得清等知名品牌,香奈兒、雅詩蘭黛、高絲等專櫃高檔化妝品也添加。由於塑膠微粒僅毫米大小,使用後經沖洗流入水域及海洋,無法於環境中自然分解且粒徑過小不易收集清除,不只影響海洋生態,還可能進入食物鏈影響人體健康。

中央社報導,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今(23)日預告「限制含塑膠微粒之化粧品及個人清潔用品(含牙膏)製造、輸入及販賣」草案。如果順利的話,預計2018年7月起含有塑膠微粒的清潔用品,不得輸入與製造,但庫存商品仍可繼續販賣;2020年起則是全面禁售,未來違者將依照廢清法第21條,製造、輸入含有塑膠柔珠的美妝、清潔用品的廠商將罰6萬至30萬元,販售的商店也將受罰1200~6000元。塑膠微粒近年開始受到各國關注,美國將於2017年7月1日開始分階段管制,環保署長李應元先前也對環團承諾,將參考國際管制趨勢,管制化粧品中添加之塑膠微粒。

塑膠微粒毒害生態 歐巴馬簽署立法禁用柔珠洗面乳

聯合報導,但長期關注塑膠微粒環境議題的環團對此並不滿意,看守台灣協會秘書長謝和霖表示,過去協會曾發起連署,高達九成八的民眾都希望半年內禁止使用。為什麼台灣還要比美國晚一年?質疑配合美國時程,將其銷不掉的商品往台灣送。環保署解釋,目前其他先進地區如日本、歐盟等都是自主性管制而已,台灣已經是走在亞洲最前端的,其實業者反彈的聲浪很大,認為日本、歐盟都沒管,台灣為何要管?所以也給予業者部分緩衝時間,並分製造、商業活動等兩階段進行管制。

環境資訊中心報導,環保署表示,管制時程是參考美國作法,管制期程、每一管制階段都分別給與業者約12至18個月的緩衝期,環署給了20個月的緩衝期。環保署廢管處說,管制的塑膠微粒項目是參考美國「無微粒水域法」(Microbead-Free Waters Act of 2015),包含市售商品常見塑膠微粒材質如聚乙烯(PE)、聚丙烯(PP)、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酯(PET)、聚甲基丙烯酸甲酯(PMMA)和尼龍(Nylon)等。但使用玉米殼等天然材質的柔珠商品,則不在管制範圍之內。

NOWnews報導,環保署表示,因國內許多個人護理產品是進口的,涉及國際貿易規定配合法規透明化義務,須於世界貿易組織(WTO)預告60日以上,審慎考量國內外各界及WTO各會員國意見。環保署將陸續召開公聽會、研商會議廣納各界意見,建議已加入公(工)會之業者,由公(工)會彙整相關意見後統一向環保署反映。

自由報導,中國醫藥大學國際醫療美容中心主任邱品齊則說,一般的皮膚不需要去角質,更不用天天去角質,如果有毛孔容易堵塞或皮膚變厚等情形才需要。而要選擇柔珠產品的話,不要選含塑膠微粒,而以較天然如磨碎植物種子或果實外殼或玉米澱粉等的產品來替代,不傷肌膚也保護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