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社會上對「產業訓儲替代役」的質疑重點大致有兩個方向。分別是:

  1. 將起薪低廉的役男投入企業,是否會拉低勞動市場的薪資水準?
  2. 以國民普遍的兵役義務,來為私人營利企業服務的正當性?

在上一篇文章〈鍋貼役男的背後(上):產業訓儲替代役是否會拉低薪資水準?〉中,我們討論了產業訓儲替代役(以下簡稱「產替」),是否會拉低勞動市場薪資水準的問題。而在這篇文章中,我們則要來討論另一個問題。

在過去也曾經有人發文質疑,政府將役男投入私營產業的正當性。但我們如果要更進一步的探討產替出現的正當性,我們就要去問「替代役」這項政策的目的。

對政府而言,當初規劃替代役的目的,除了替特定信仰的役男提供另一種服役管道外;最主要的目的是消化國軍在實施「精實案」後所產生的多餘常備役人力。而這麼做的目的,是為了維護兵役制度的「公平性」,讓每個國民都能公平的盡到服兵役的「義務」。

這裡不免出現一個盲點,從小的學校教育,都先入為主的告訴我們「服兵役是國民應盡義務」。但似乎很少有人認真思考過,除了現實上的國防人力需要外,國民服兵役的意義究竟在哪裡?徵兵制募兵制對國家,甚至對憲政而言有什麼不同?

要真正通盤檢討兵役政策的得失,這些都是不能逃避的問題。

在西方的歷史上,從亞里斯多德(Aristotle)的著作《政治學》開始,軍制就是被視為影響「政體」的重要因素之一。在《政治學》第六卷的第七章,亞里斯多德認為騎兵有利於強力寡頭政體的形成、重裝方陣兵有利於相對較民主的寡頭政體、輕裝步兵跟海軍有利於形成民主政體

亞里斯多德這麼說的原理,在於武裝跟軍事訓練的取得,將會決定公民是否有能力以武力捍衛自身的政治權利。而在希臘時代,騎兵跟重裝步兵的武裝較貴,因此在城邦中只會有少數人可以負擔,所以容易形成較獨裁的寡頭政體。而輕裝步兵則能讓多數公民都有能力負擔費用;而海軍由於只有靠城邦集體的財力才能支撐,無法被富人壟斷,因此這兩種軍種較有利於民主。

但要注意的是,亞里斯多德談的「民主」政體,跟現代意義的民主是不同的。古典時期較為接近現代意義民主的政體,在希臘羅馬時代被稱為「共和」。而在西方古典時期的共和典範,「羅馬共和」中,採行的便是以「普遍徵兵」編成的羅馬方陣兵

羅馬史家波利比烏斯(Polybius)在《歷史》第六書中提到,羅馬憲政的優越便是來自於每個羅馬公民在46歲以前要服16年的步兵役,或是10年的騎兵役,財產不足以負擔裝備的人則要去擔任海軍。沒有完成服役的羅馬公民將沒有官職的被選舉權。

而在戰時,指揮作戰的「執政官」以及24位軍團營長都是由公民選舉出的。正是因為軍事的權利也掌握在全體公民手中,因此獨裁者與寡頭都無法壟斷政權。文藝復興時期的思想家馬基維利(Niccolò Machiavelli)也因此推崇由公民組成的步兵,在其著作《李維羅馬史疏義》與《兵法》中都大肆稱讚步兵的戰鬥力。馬基維利並在《李維羅馬史疏義》的卷二第20節中,大肆抨擊職業傭兵對共和國的危害。

我們由這些古典與文藝復興時期的討論,便可以知道「徵兵制」在西方的價值是保障共和制度。讓全民都接受軍事訓練,讓他們有能力捍衛自己的政治權利。並且透過服役時的經驗來凝聚公民的向心力和組織能力,培養優秀公民退役後投身共和政治。

吉朋(Edward Gibbon)在《羅馬帝國衰亡史》中便提到,奧古斯都破壞共和建立帝政的方法,便是建立職業的「禁衛軍」來壟斷武力。後來的羅馬皇帝更引進傭兵制度,最終讓羅馬帝國走向衰弱。而到了近代初期,火槍發明帶動徵兵制的復活,更被視作現代歐洲民主振興的濫觴。

富勒(J.F.C. Fuller )在《戰爭指導》一書中提到:

民主使所有人在理論上居於平等的地位,而徵兵制卻使所有人在事實上居於平等的地位。康多爾斯特(Condorcet)也許早就看到了這一點,因為他在《人類精神進步史》中,曾認為步兵的興起與民主制度的興起是具有關係的。

若是他能把說話的次序反轉過來,就更正確了。因為火槍製造步兵,而步兵製造民主。一人一槍也就變成了一人一票,終至於選票和步槍都要用百萬來當作計算的單位,這樣也就引起世界上最偉大的政治性和軍事性轉變。

在火藥發明後,相對於冷兵器時代的騎士,大幅降低了一個軍人的培育成本,也縮短了個人在身體能力間的差距。只要受過基礎訓練,人人都能成為合格的戰士,這使得政治權利又重新由少數人回歸多數公民手中。近代歐洲第一個恢復「全民皆兵」的,便是法國大革命後的革命政府。

我們如果聚焦在美國的軍制變革,更能看出許多有意思的發現。杭亭頓(Samuel Phillips Huntington)在《軍人與國家》一書中提到,美國在立國時期非常害怕出現軍事強人,所以非常厭惡建立職業的常備軍。因此在獨立戰爭結束半年後,大陸會議立刻下令將正規軍裁減至80人。而防禦邊境的軍力,則以各州分別提供700名「國民軍」充任。

在南北戰爭前一段很長的時間,美國的主要國防力量都是「民兵」性質的各州國民軍。除非戰時被聯邦政府徵招,否則平時是由州政府指揮。而這曾造成了多次聯邦政府與州之間,為了爭奪軍隊指揮權的爭議。雖然在1903年之前,依據1792年的《民兵法案》(the Militia Act),聯邦國會有權監督州政府在戰時交出指揮權。但由各州選出的聯邦國會議員,卻往往拒絕行使這條法律。

甚至在1957年,還曾經發生歧視黑人的阿肯色州州長Orval Faubus,派民兵阻止黑人進入中學就讀。美國總統艾森豪(Dwight David Eisenhower)親自下令101空降師武裝護衛黑人就學,雙方發生武裝對峙的「小岩城事件」。

直到2008年,都還是發生聯邦與州之間針對國民兵指揮權的《國防授權法案》(National Defense Authorization Act for Fiscal Year 2008)爭議。即使出現種種問題,美國仍堅持採用比徵兵制更「草根」的民兵制,並將這個制度保留至今,甚至國會拒絕干涉各州對民兵的指揮權。原因就是為了確保讓民眾能夠掌握武力,不被少數人壟斷。杭亭頓認為,這是美國自由主義意識形態與保守性憲法所造成的結果。

美國在南北戰爭時期,為了因應龐大的兵員需求,才採用徵兵制跟民兵制並行。兩次大戰期間,與後來的韓戰越戰,都是以這樣的模式進行。這些都反映了早期美國在兵役設計上,希望透過建構全民武裝達成民主鞏固的效果。但最奇妙的轉折,便是1960到1970年代的反戰運動。反戰運動者認為,徵兵制反而象徵了國家對國民的壓迫,因此尼克森(Richard Milhous Nixon)逐步將美國的徵兵制轉為募兵制。

美國在1973年後,已經沒有過大規模的徵兵,但仍然有保留國民兵。因此目前的美國軍制是募兵與民兵雙軌制。由於美軍的職業化,距今也不過43年,又有國民兵制度的制衡;因此未來是否真的會如古代經驗衝擊美國的民主憲政,仍未可知。

但從西方與美國的經驗,我們可以知道兵役不僅僅是國民「義務」,而是「權利」。因為徵兵制與服役期間的軍事訓練,是讓公民有能力捍衛自身政治權利,掌握武力的重要關鍵。但台灣的問題,就在於過去威權時期畸形的軍事體制,讓台灣人沒有意識到徵兵制對民主鞏固的重要作用。

國民黨來台時期,雖然也實施徵兵制。但蔣介石來台時,至少帶了50萬到300萬的職業軍隊(史學界針對數字仍有爭議)來台。依照馬基維利與吉朋的論述,這些外來的職業軍隊就足以拱衛一個野心家來毀滅正常的憲政體制。例如馬基維利便曾在《李維羅馬史疏義》中如此形容:

因此,我再說一次,所有軍種當中,外籍援軍為害最烈,因為靠他們幫忙的君主或共和國管不住他們,倒是只有指派他們出兵的人管得動他們。就像我說過的,外籍援軍是某個君主指派給你的軍人,部隊長是他的人,勳章是他頒發的,軍費是他支付的,就跟羅馬派往阿普卡的軍隊一樣。

這一類的軍人,一但征服有成,通常會劫掠領導他們的人一如劫掠他們奉命去對付的人;他們這麼做不外是由於派遣他們的那個君主心懷不軌,或是由於他們自己的野心。

而蔣介石在台灣進行徵兵後,更大量的在部隊中安插「政戰系統」,將國民黨的黨務組織也帶入軍隊之中。甚至在國軍「五大信念」中,對「主義」「領袖」的效忠更排在「國家」之前。而威權時期,軍隊的目標也不是捍衛民主制度或是國民的生命財產,反而是基於特定政黨意識形態的「反攻大陸」。這種將個人與政黨威權帶入軍隊的結果,便是將原本應該拱衛民主的徵兵制,轉化為替特定個人與政黨效忠的軍閥體系。

因此多數台灣人並不了解徵兵制是一個民主國家,讓國民接受軍事訓練,習得自衛能力,阻止野心家壟斷武力的「權利」。反而是將徵兵制當作是一個被動遭受國家徵用的「義務」。雖然威權時期已經結束,但是政府與教育並沒有正確的將徵兵制的真正精神廣為宣傳。甚至從「洪仲丘事件」所反應出的軍方態度,恐怕就連軍方本身都還停留在威權時代的心態,以錯誤的觀念對待服義務役的國民。

而政府在整個替代役制度所展現出來的,便是將役男當作讓國家廉價徵用的勞力來源。因此當國家需要裁減軍事預算,縮減軍隊規模時,便另外找地方讓役男投入。但這種做法忽略的,是兵役既是全體國民的義務,也是全體國民的權利。因此如何調配,應該是要由專業局處提出方案,讓社會充分理解兵役的意義後,再共同討論決定。而非參謀本部、國防部與行政院各單位關起門來自己研討方案就能決定。

因此產業訓儲替代役背後的正當性問題,只是整個兵役問題的冰山一角。國家將消化多餘人力的政策目標加在役政署身上,役政署自然只能依靠思索新的替代役類別來完成國家的要求。因次真正的問題並不在於產替的運用具不具備正當性。

真正的問題在於從社會、軍隊到政府,沒有人願意通盤搞清楚兵役的意義;對憲政的重要性;也不願意面對這樣的問題。因此若要改革這個問題,絕不是只單純的針對替代役制度的細節做改革。至少要開始著手做以下幾點:

1. 政府應該帶動社會對軍事領域的關注與討論

日本關東軍智將石原莞爾,曾在《戰爭史大觀》一書中,引述法國一戰英雄福煦(Ferdinand Foch)元帥的箴言:「拯救法國的是法國獨特的軍事學,沒有獨特的軍事學國民就沒有永遠的生命。」雖然今天已經不是民族主義的時代,我們不需要特意追求「民族的」軍事學。

但這句話背後所代表的,是每個國民都應該要了解軍事。軍事討論的普及,不僅能提升國家的軍事素養,更能讓軍事知識不被少數人壟斷,進而拱衛民主。這樣的風氣也能提升軍官的專業意識,並讓軍官透過專業化的形象得到民眾的敬重,提升台灣軍人長期低落的社會地位。更能在公眾討論中,讓軍民能互相了解對方的立場,建立融洽的軍民關係。

石原莞爾便提到,尚武並擁有優秀軍官體系的戰前德國,中產階級以上的家庭都會有興登堡(Paul von Hindenburg)或是魯登道夫(Erich Ludendorff)的回憶錄,甚至連家庭主婦都有相當程度的軍事知識。

2. 依據拱衛民主的精神革新軍官教育

軍官作為軍隊的骨幹,軍官的意識對決定軍隊整體的風氣相當重要。杭亭頓在《軍人與國家》中,在每個章節都細談不同時期的軍官教育,如何對美國的文武關係產生影響。又如半藤一利在《昭和史》中提到,戰前綁架日本社會的統制派軍閥,也是從軍官私下的學術組織「偕行社」發展形成。因此要讓軍隊徹底改頭換面,成為拱衛民主的重要力量,軍官教育是相當重要的一環。

台灣社會對於軍官教育的重視趨近於零,是一件相當危險的狀況。這不只讓軍官無法跟上社會變遷的腳步,讓軍隊跟社會脫節,產生對立。更會讓台灣的軍事思維,無法跟上世界軍事的最新發展,讓台灣的戰力水準無法提升。(參考:軍隊轉型太快,幹部教育追不上

政府跟民間,都應該投注資源在軍官教育上。讓台灣的軍官既能學習最新的軍事思維,又能了解軍隊在拱衛民主政治中的正確角色。而民間也透過參與軍官教育的改革,與軍方建立軍民合作的互信基礎,給予軍人合理的社會地位與重視。這才是台灣民主長治久安的根基。

3. 推動全民國防教育

這句話過去已經被喊爛,導致很多人都不認真看待這點。但這點的關鍵在於,軍事教育不是由政府或是軍方「單向的」向民眾宣傳。而是要讓民眾了解「軍事技能」對捍衛自身權益的重要性,由民眾「自主的」產生學習需求。

而透過精實案所裁減下來的人力,與其投入校園當教官,政府應該幫他們轉型為培育民間軍事教育的顧問。讓民間在政府輔導下可以自辦軍事課程、講座、訓練營。這不只是能解決國軍多餘人力問題,更是深化民間軍事素養,提昇總體戰力的關鍵。


過去台灣民眾,尤其是年輕人之所以會對兵役厭惡,便是來自於入伍後沒有妥善得到受訓的權利反而都在進行各種雜務。年輕人之所以對洪仲丘事件有如此大的共鳴,也是源自於義務役的合理軍事訓練長期不受重視而日漸廢弛。蔡英文之前曾經意識到這樣的問題,說出「光油漆、除草不會讓國軍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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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將役男轉移到替代役制度,甚至透過產替來提供其他服役選項,只是治標不治本的做法。而目前的狀況發展下去,不只會繼續損害國民接受軍事訓練的權利,更是讓軍隊與社會脫節,讓職業軍人的地位更形低落。因此真正要解決這個問題,還是必須從根本開始改革,重新建立社會與軍隊的橋樑才是良方。

核稿編輯:翁世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