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安德烈・紀德(André Gide)

另一天晚上,道格拉斯剛離開前往布利達,王爾德(Oscar Wild)問我想不想陪他去一家摩爾人的咖啡館,有音樂演奏。我同意了,晚餐後到他旅館找他。咖啡館並不太遠,但王爾德走路有點困難,我們叫了一輛車,載我們到甘貝塔大道上第四個餐廳露天座旁的蒙旁西耶街,王爾德請司機在這裡等我們。

原本坐在司機旁邊的嚮導,帶著我們走進一區車子進不來的迷宮,直走到那家咖啡館,位於右手邊第一條小巷,和大道上階梯平行,因此可看出它十分陡峭。我們一邊走,王爾德一邊低聲向我發表選擇嚮導的理論,他說外表愈醜陋就表示是愈好的響導,若我們在布利達的那個嚮導沒帶我們找到好玩的地方,是因為他不夠醜,今晚的這個,則醜得嚇人。

咖啡館一點都不顯眼,門面和旁邊其他的門一模一樣,門半開著,我們不必敲門。王爾德是這裡的常客,這咖啡館我已在《阿曼塔斯》一書中描述過,因為後來我自己也常去。幾個阿拉伯老人盤著腿坐在蓆子上抽大麻菸,我們坐到他們旁邊時,完全無動於衷。剛開始我不明白這咖啡館有什麼吸引王爾德的地方,但不久之後,我看見一個還算年輕的「咖瓦弟」[1] 在陰暗處蓄滿灰燼的爐灶旁,幫我們煮兩杯薄荷茶,王爾德喜歡茶勝過咖啡。

我在這奇異地方的麻醉之下半昏半沉,這時,半開的門邊出現一個俊美的青少年,他高支著手肘倚著門框站了一會兒,身後的夜色使他的輪廓清楚浮現。他似乎不確定該不該進來,正當我擔心他會不會就這樣走了的時候,他以微笑回應王爾德對他做的手勢,走過來坐在我們對面一張凳子上,比我們盤坐的鋪蓆子地板低一點。他從突尼西亞風格的背心裡掏出一根蘆葦笛,開始靈巧地吹著。王爾德稍後告訴我,他叫莫罕默德,是「屬於波西的」;他剛才不知該不該進來,是因為他沒看到阿爾弗萊德爵爺。

他黑色的大眼睛流露著大麻菸遺留的慵懶,他膚色如黑橄欖,我喜愛他按在笛子上修長的手指,他那孩子般的纖細身材,燈籠褲下露出的修長優雅的腿,一隻腿彎曲著搭在另一隻的膝蓋上。煮咖啡的那個男孩走過來坐在他旁邊,拿阿拉伯鼓幫他伴奏。笛子的聲音如同清澈恆常的溪流,在寂靜中流淌,讓人忘卻時間空間,忘記自己是誰,忘記一切煩憂。我們就這樣一動不動,似乎過了一段無止盡的時光。我想這樣繼續待下去,但王爾德突然拉著我手臂,打斷了美妙時刻。

「跟我來。」他說。

我們走出咖啡館,在小巷子裡走了幾步,後面跟著那醜陋的嚮導,我以為今晚大概就到此結束了,但在第一個轉彎口,王爾德停下來,把他的大手放在我肩膀上,彎下身來——他比我高很多,他低聲說:

「親愛的,你想要那個小樂師嗎?」

噢!那條小巷多麼黝暗哪!我還以為自己心臟會停止跳動,我是花了多大的勇氣才能用嘶啞的聲音回答出「想」!

王爾德立刻轉向嚮導,嚮導走上來,王爾德在他耳邊低聲說了幾句話,我一個字也沒聽到。嚮導走開,我們走回停車的地方。

我們一坐上車,王爾德就開始笑,哈哈大笑,勝利而非快樂的笑,停不下來的、無法控制的、輕狂的笑;他看我愈是被這笑聲弄得尷尬,就笑得愈厲害。我必須說明,雖然王爾德開始在我面前揭開真正的他,卻還完全不知道真正的我。我謹慎小心,無論是在談話或舉止中,不讓他有任何懷疑。他剛才的提議十分莽撞,讓他覺得那麼好笑的,是我立刻就接受了。他開心地像個孩子,像個魔鬼。放蕩的人最大的樂趣,就是把人拉入放蕩。

無疑地,自從我在蘇斯的經歷之後,魔鬼已不能在我身上獲得更大的勝利,但王爾德不知道這件事情,也不知道我早已被魔鬼征服。或者這麼說也行(我春風得意頭抬得高高的,說被征服可適當?):我在想像裡、思想裡早已打敗我一切的猶豫。老實說,連我自己都不知道這一點,我想是在回答他「想」的時候,才突然意識到。

王爾德不時中斷笑聲,並道歉道,「請原諒我這樣笑,但我實在沒辦法,忍不住。」說完又繼續笑得更大聲。

車子停在一個劇場廣場上,我們在這裡打發車子走。我們走到旁邊一間咖啡館門口時,他還在笑。

「現在時間還太早。」王爾德跟我說。我不敢問他和嚮導約定了什麼,也不知小樂師在哪裡、如何、何時會來見我,甚至我懷疑他的提議有沒有下文,我不敢多問,怕洩露出我的欲望如此強烈。

我們在這家粗鄙的咖啡館只待了一會兒,我想王爾德之所以沒立刻前往之後我們要去的「綠洲旅社」裡的小酒吧,是因為那裡大家都認識他,他不想讓人家知道他和摩爾人咖啡館有任何關連,因此故意在這裡中途停留,更拉開一點外表與祕密之間的距離。

王爾德讓我喝了一杯雞尾酒,他自己則喝了好幾杯。我們差不多等了半個鐘頭,這時間多麼漫長啊!王爾德還在笑,但已不像先前那樣痙攣般的笑,我們有一搭沒一搭說些不重要的話。我終於看他掏出手錶。

「是時候了。」他站起身。

我們朝比較平民化的一區往下走,下方是那個我忘了名字的大清真寺,繞過清真寺前面,再往下走到港口,這裡應該是從前全城最美的一區之一,現在卻變成最醜的一區。王爾德走在我前面,進了一棟兩邊都有入口的房子,我們剛走進去,眼前就出現兩個體型壯碩的警察,從另一個入口進來,我嚇死了。王爾德看到我害怕,覺得很好玩。

「噢!親愛的,不必擔心,正好相反,這證明這家旅館很安全,他們是來這裡保護外國人的。我認識他們,是兩個很好的孩子,而且很喜歡我的香菸。他們很清楚狀況。」

我們讓警察走在前面,我們在三樓停下,他們繼續往上。王爾德從口袋掏出一把鑰匙,讓我走進一間有兩個房間的公寓,過了一會兒,那個醜陋的嚮導就來了,後面跟著那兩個青少年,各自裹在遮住了臉的長袍裡。嚮導離開。王爾德讓我和小莫罕默德進裡面的房間,他則和打鼓的那個進了前面那個房間。

自從那次之後,每次我追求雲雨之樂,都是在追逐那一夜的回憶。自從蘇斯那次經驗之後,我又重新墜入可悲的自慰惡習之中,就算偶爾能得到一些歡愛,也都是偷偷摸摸蜻蜓點水,然而,有一個晚上,我享受到甜美,那是在科摩湖上一個小舟上和年輕船夫(那是在我去拉佩芬之前不久),我的狂喜被月光、被湖水氤氳、被岸邊的暗香籠罩著。那一次之後,就什麼都沒有了,只有一片恐怖的荒蕪沙漠,迴盪著沒有回答的呼喚、沒有目標的衝動、筋疲力盡的夢靨、虛幻的歡愉、可悲的失望。

前年夏天在拉洛克,我還以為自己會瘋掉,我在那裡的時間,幾乎都關在房間裡試圖寫作,但是根本徒勞(我那時正在寫《于瑞安的旅行》),我像著了魔、失了心,期望就算藉著最極端的逃避方式,只要讓我能看見一線曙光就好。我想讓心裡的魔鬼疲倦至死(我知道他要我做的是什麼),被折磨得疲倦至死的卻是我自己,我神經質地讓自己累到虛脫,直到只剩下痴愚呆滯,只剩下瘋狂。

啊!我走出了多麼恐怖的地獄!而且沒有一個朋友可以訴說,沒有一個人可以給我忠告。我相信沒有任何妥協的可能,又不想做任何讓步,只能陷入地獄……但是,我為什麼提起那段陰慘的日子呢?因為那段日子的回憶能解釋那一夜我的狂野嗎?我嘗試藉著梅莉安讓自己「正常化」,但這個努力並無結果,因為那完全不符合我,現在我終於找到我的「正常」了。

在這裡,沒有束縛、急躁、疑慮,在我留存的回憶中,沒有灰白的色彩。我的歡愉如此巨大,我想若有愛情混雜其中,歡愉就不可能如此滿溢。這裡何來愛情的問題呢?我怎麼可能任肉欲左右我的心呢?我的歡愉和內心想法毫無關聯,也不會引來任何懊悔。然而,當我赤裸的懷裡擁著那狂野、炙熱、放蕩、黝黑的小身軀所感受到的感覺,又該用什麼字眼形容呢?

莫罕默德離開後,我還很長一段時間處在戰慄的酣暢之中,儘管在他身上已領受五次的歡愉,我又多次再回味那狂喜,回到旅館房間,餘味綿長直到次日早上。

我知道這裡某些細節會引起人們恥笑,我如果刪掉、修飾,讓它們比較合常理,其實輕而易舉。但我追求的不是常理,而是事實。不正因為是不合乎常理才值得說出來嗎?否則您想想我何必說它呢?

我只是盡我的全力,加上我正念完薄伽丘的〈夜鶯〉[2],所以並不覺得有什麼可驚訝的地方,讓我開始警覺的,是莫罕默德的驚訝。我超越了我的限度。

隨後而來的,才是我覺得奇異的地方:儘管我如此陶醉又筋疲力竭,只有在讓筋疲力竭更推到極致,我才能停止、休息。後來我經常體驗到,就算理智和謹慎如何規勸我,強迫自己適可而止只是徒勞,因為每一次試著節制,在接下來獨處的時候,就必須工作到筋疲力盡的狀態,否則完全不能歇息,花的力氣一點都沒少。總之我並不想解釋什麼,我知道,在我告別生命時,對我的肉體功能運轉也不會有多少了解。

當晨曦初露曙光,我就起床了。我跑,是的,真的奔跑,穿著涼鞋,一直跑到穆斯塔法區,甚至更遠,絲毫未因前一夜而感到疲倦,反而覺得輕盈,一種靈魂和肉體的輕盈,一整天跟著我。

兩年之後我又和莫罕默德相見,他的臉沒什麼改變,看起來幾乎和以前一樣年輕,體態保持原來的優美,但眼神已無以前那種頹廢,我覺得那眼神裡有硬冷、憂慮、墮落的意味。

「你不吸大麻了?」我問他,但心裡早已有答案。

「不吸了,」他跟我說。「現在我喝苦艾酒。」

他還是很吸引人,怎麼說呢?甚至比以前還吸引人,但看起來不像以前那麼放蕩無恥。

丹尼爾.B和我在一起。莫罕默德把我們帶到一間破爛旅館的五樓,一樓有個小酒吧,水手們在裡面乾杯。老闆要我們留下名字,我在登記簿上寫下:凱撒.布洛克。丹尼爾叫了啤酒和檸檬汽水,「為了裝樣子。」他說。我們走進房間,唯一的照明是我們拿著上樓的那個燭台。侍者把飲料瓶和杯子拿上來,放在桌子上的燭台旁邊。房間裡只有兩張椅子,丹尼爾和我坐在椅子上,莫罕默德坐在我們中間的桌子上,他掀開阿拉伯白罩袍(他現在不穿突尼西亞傳統服裝了),把雙腿分別朝我們伸出。

「一人一隻腿。」他笑著對我們說。

我坐在喝了一半的杯子旁,丹尼爾一把抱住莫罕默德,帶到房間深處的床上。他把他仰著放到床沿,和床成十字交叉,很快地我只看到兩條細細的腿垂在丹尼爾的身體兩側。丹尼爾連大衣都沒脫掉,顯得非常高大,臉朝著床,我只看到他背面,光線昏暗,他的臉被鬈曲的黑色長髮遮住,在及地的大衣裡,丹尼爾顯得巨大無比,趴在他整個蓋住的小小身軀上,好像一個巨大的吸血鬼撲在一具屍體上,我幾乎驚恐地大叫出來……

要了解其他人的愛、他們實踐愛情的方式,向來很困難。甚至動物之間也是(我應該把這個「甚至」用在人類身上才對),我們可以羨慕小鳥的歌唱、飛翔,而寫下這樣的詩句:

啊!看那小魚在自己天地裡
多麼怡然優游!

甚至當一隻狗吞食一根骨頭時,我都同意是自然的獸性。但是每個物種獲得欲望歡愉的行為都不一樣,這是最令人困惑的。就算古爾蒙先生 [3] 在這一點上,發現人與動物之間的行為相類似,我還是認為這個類似只是在單純肉欲的範圍裡。但是在古爾蒙先生所稱的「愛情實踐」上,人與動物之間的差異卻是最明顯的,不僅僅是人與動物,經常人與人之間的差異也很大。倘若我們能看見的話,鄰人的愛情實踐的行為,一定讓我們覺得和兩棲類動物或是昆蟲的交配同樣怪異、同樣粗鄙,甚至怎麼說呢?可以說同樣恐怖。又何必舉這麼遠的例子?就說像狗或貓一樣就行了。

無疑的,正因如此,在這一點上人類才會有這麼巨大的無解,爭議才如此激烈。

對我來說,我只能理解單獨的、互相的、不帶暴力的歡愉,而且像惠特曼一樣,悄然的接觸往往就能讓我滿足。令我感到驚駭的,不僅是丹尼爾的行為,也是莫罕默德的配合。


譯注

[1]「咖瓦弟」(caouadji)是北非小咖啡酒館裡伺候客人的男孩。

[2] 〈夜鶯〉是薄伽丘著名作品《十日談》(Décaméron)其中一章,藉房間裡一隻夜鶯的歌唱,描述一對情人整夜翻雲覆雨的情節。

[3] 古爾蒙先生(M. de Gourmont, 1858-1915),法國作家、記者、藝術評論家,接近象徵主義。

書籍介紹

本文摘錄自《如果麥子不死》,麥田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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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安德烈・紀德(André Gide)

紀德很早就意識到自己身上的矛盾,一切從童年開始娓娓道來——嚴肅的母親、溫和而早逝的父親、永遠蒼老的祖母、溫柔哀傷的表姊。以及因為「壞習慣」而被趕出學校、受同學霸凌等不愉快的求學經驗。更有與同性友人密切的友誼、偕王爾德同遊異地並認識自己性傾向、早年的寫作經驗,以及為了心靈救贖而締結的婚姻……步入中年之後,早已享譽文壇的紀德決心在本書中更進一步自我揭露。

《如果麥子不死》書名典出《約翰福音》,紀德試圖表達:如果麥子不死,它就只是一粒麥子,唯有通過磨難的淬鍊,遍嘗不幸的考驗,才能在塵土中復生,重新化為無數的麥粒。本書先是陸續分卷匿名發表,正式集結出版後,因內容涉禁忌題材而屢遭刪減。紀德在書中竭力剖白,卻又自述「真實」之遙不可及,正是這份強韌的誠實,使得本書流芳百世。

RC7033如果麥子不死_3D_300dpiPhoto Credit: 麥田出版

責任編輯:翁世航
核稿編輯:楊之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