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為廷表示:「法官願意去傳喚江宜樺到庭,願意做出這樣的選擇,想必是背負很大的壓力,令人感到非常振奮。」
針對太陽花學運期間,行政院長江宜樺下令以強勢鎮暴警力驅離佔領行政院學生、民眾,導致數十名抗爭學生及民眾被打到頭破血流;全案經被暴力驅離的學生、民眾提起自訴後,台北地方法院將在明(29)日下午2點半,依「殺人罪」被告傳喚江宜樺、王卓鈞、方仰寧及黃昇勇等人到案釐清案情。
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有必要請江宜樺、方仰寧、王卓鈞、黃昇勇等人到庭說明強制驅離決策過程及手段,明天下午2時30分開庭。據了解,江宜樺等人未向法官請假,明天將會準時出庭。此外,由於自訴的程序前置作業類似檢方偵查程序,屆時應該不會公開審理。
資深律師陳宏彬表示,由於這是第二次開調查庭,進行證據篩選及調查程序,因此,依法江宜樺等人是必須親自到庭,以釐清相關驅離行動的決策及執法過程;但由於該案是「自訴」案件,因此,陳宏彬律師也研判,駁回的機會其實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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