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若亞 Related Tags: 所得稅 財政部 所得稅法 大法官 釋憲 大法官會議 林志玲 扣除額 租稅公平 執行業務所得 名模「補稅案」聲請釋憲成功!540萬戶的所得稅可望少繳 2017/02/09 社會 羊正鈺 大法官會議認定現行所得稅法規定薪資所得不能像執行業務所得一樣扣除必要成本違憲,相關機關應自本解釋公布日起2年內檢討修法。 所得稅 財政部 所得稅法 大法官 釋憲 大法官會議 林志玲 扣除額 租稅公平 執行業務所得 林若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