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受隔離、檢疫者,發給每日1000元的防疫補償金,不過針對確診和死亡的補償,只有針執行防疫工作的的防疫人員才有。
COVID-19(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新冠肺炎、武漢肺炎)疫情截至6月13日,共有11,636名確診病例,425名死亡個案,致死率為3.7%,也成為各界關注的重點;前衛生署長楊志良提出,將組律師團協助確診死亡的家屬打「國家賠償訴訟」,國民黨則要求政府應負責,給予民眾補償、慰問。對此行政院今(16)日回應,目前並無相關法源,傳染病有很多,革登熱與流感都曾造成確診死亡,假如要賠償是否要一體適用或差異處理,還得做整體評估。
台灣目前有針對受隔離、檢疫者,發給每日1000元的防疫補償金,不過針對確診和死亡的補償,只有針執行防疫工作的的防疫人員才有。過去SARS期間,因為和平醫院封院染病的民眾也組成自救會打國賠訴訟,但目前沒有任何一個案子成立。
國民黨:應比照太魯閣號事故,確診死亡賠償250萬
國民黨主席江啟臣批評,5月變種病毒入侵後,有440位國人確診亡故,確診一週內死亡者就更高達274人,占62.23%,全世界名列前茅;其中101人是確診後3天內病逝,97人確診後4至7天病逝,76人更是死亡後才確診。將在立院提案,要求政府參考災害防救法過去相關慰助方式,給這次確診與死亡者提供慰助金與補償金;也將支持對前衛生署長楊志良發起為染疫罹難者打國賠訴訟。
江啟臣說,要求政府對此次確診者發放「慰助金」5萬元、確診死亡者30萬元,另外「補償金」確診者10萬元、確診死亡者250萬元,給確診死亡最基本的慰助與幫忙。國民黨團總召費鴻泰表示,相關補償金標準是根據普悠瑪號與太魯閣號事件。
國民黨立委林為洲表示,過去像九二一、維冠大樓事件,或普悠瑪號、太魯閣號重大事故,政府對於重大災難或政府疏失,都會編預算補償、慰問;這次疫情是九二一之後死亡最重大事件,政府沒有做好邊境管制,也應對人民慰助、補償。
國民黨表示,已接受18位萬華地區罹難者家屬陳情,將由國民黨考紀會主委葉慶元協助,向蔡政府求償,並追究相關失職官員責任。江啟臣認為,4月初清明連假期間,國內才因太魯閣號事件國殤降半旗,這次疫情又造成452人死亡,讓國人端午節無法團圓;2個月500名國人往生,都是政府政策錯誤造成,沒有盡到保護國人義務。
除了喊話修法,國民黨也宣布要協助死者請求國家賠償,將提供義務律師團,協助推動前衛生署長楊志良所提的染疫死者家屬進行「國賠訴訟」。
楊志良日前透過線上記者會,宣布將邀請廣邀律師團,並開放「新冠肺炎罹難者國家賠償請求」Google問卷供家屬、律師登記。將由楊志良組成的立委和律師團來幫忙協助研究申請國賠的可能性。因為他認為,執政者失職失能必需對全國百姓負責,「3+11」的決策破口與後續百姓染疫身亡是否有相當程度因果關係可受各界公評。
對於政府解釋國內死亡率高是因為患者以高齡為主,楊志良則反駁,日本與歐洲高齡者結構都比台灣高,認為中央的說法是胡說八道。楊志良也預估,依據目前趨勢,死亡人數將超過500人,因此國賠不能只用人民的納稅錢,而應把總統、行政院長,和指揮官財產凍結拿出來賠。
行政院發言人:目前沒有相關法源可以處理
《中央社》報導,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表示,對於民眾因疫情確診及死亡感到相當遺憾與不捨,不過對確診及死亡者發放慰助金及補償金目前並無法源。
羅秉成說,根據《傳染病防治法》,法定傳染病有很多種,但並無相關補償金與慰問金的制度設計,像革登熱與流行性感冒都曾造成確診與死亡,若按照國民黨主張,是否變成要一體適用或是差異處理,這都要做整體性的審慎評估。羅秉成也表示,世界各國都有確診及染疫死亡的案例,但目前也未有類似的慰助金、補償金制度。
另外針對國賠訴訟,羅秉成則回應,國家賠償的成立要件必須是公務員有故意或過失,造成人民生命與財產損失的因果關係,但國民黨主張的事實並不明確,是否構成國賠成立要件,有待商榷。
防疫人員確診依法有補償,但民眾目前僅有「隔離補償」
根據《傳染病防治法》第74條和《執行第五類傳染病防治工作致傷病或死亡補助辦法》 規定,包括公、私立醫療機構、警察或消防機關、學校等人員,執行第五類傳染病防治工作而導致傷病身心障礙或死亡者,主管機關應該提供補償。補償金額依嚴重程度金額不同,因感染最低35萬、若不幸死亡則為1000萬元;但上述工作人員若是「因故意或重大過失而感染」,則不予補償。
除《傳染病防治法》之外,2020年政府因應COVID-19疫情也制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特別法,根據該法第2條第3項,對於因公染疫的醫護工作人員,其補償也有明文規定。
至於國賠,《報導者》報導,以SARS為例,當時和平醫院共有128名就醫或探病的民眾,因為封院隔離而染疫,這些患者因不具醫護人員身分,不符合補償資格,當時巿府以民眾捐款事後1人發放10萬元「慰問金」;但這個解法讓SARS受難者覺得不公,家屬自組互助會,提出國家賠償訴訟,預計每人求償1,500萬元,希望要求政府同等對待SARS受難者和醫護人員。但家屬提出的國賠案多年來皆未成立。
依現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3條,因防疫需求而被隔離的民眾,可以領取隔離補償,1天1000元;防疫補償的對象分為五類,包括居家隔離者、居家檢疫者、集中隔離者、集中檢疫者,以及為照顧生活不能自理的受隔離或檢疫者而請假或無法從事工作的家屬,但該期間支領薪資或依其他法令規定性質相同之補助者,不得重複申請。若未遵守防疫相關規定就不能申請防疫補償。
但若不幸確診染疫是沒有任何補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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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稿編輯:翁世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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