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各版本的藍白擴權法案,不難發現,如果這些法案全數讓藍白佔有多數席位的立法院通過,則未來的立法院將成為中共文化大革命的人民公審,用咆哮而非論理,用權謀而非法治,整肅異己,甚至奪取政權,把人民一票一票辛苦賦予總統以及行政院的權力,以改革國會之名,公然搶奪於政客手中以利其玩弄權術。
文:黃帝穎(律師)
權力均衡是多數民主國家奉行的準則
在近代立憲主義的影響下,世界各民主國家憲政體制,莫不以(三權)權力分立作為立憲基本原則,藉以保障人民之基本權利。國家權力之間,盡可能維持地位均等,為因應現代科技社會人民福祉之需求,法制上行政權或許比立法、司法兩權稍高,但權力間的均衡,卻是多數民主國家奉行之準則。其目的在使任何國家的一權,不至於成為強壓其他兩權之獨裁機關,使得憲法淪為廢紙。
其次,為達成近代立憲主義以民主選舉比人民選票之民主方式競逐政權,使人民可以藉由投票選舉,達成選擇治理國家團隊之民主目標,除了廢除封建威權時代,以武力革命、宮廷政治、世襲壟斷等攫取權力三部曲作為獲取政權之手段,並且將國家各(憲政)機關之職權,明訂憲法之中,使得藉由選票上台之人民代理人,不至成為民選獨裁者,罔顧憲法上之權力配置,恣意獨裁。
藍白意圖以國會改革之名行奪權之實
自去(2023)年年底選戰方酣之際,民眾黨主席柯文哲首先攻擊現行體制是「民選皇帝制」,打出當選後推動內閣制政見。接著,若干學者鼓吹所謂「雙少數」總統必須讓出閣揆任命權或辭黨主席,將體制「朝向內閣制運作」。選後,國會三黨不過半,民眾黨暗助下,國民黨韓國瑜、江啟臣順利當選立院正副龍頭,接著國會藍白委員,紛紛推出所謂「國會改革法案」(以下稱為藍白擴權法案)。
我們細讀這些法案,無一不是為了將執政權限由人民以選票授權的民選總統手中,蠶食鯨吞改由立院掌握的擴權法案。
首先,最引人側目的,就是將憲法增修條文明訂的總統國情報告權限,改為總統對立院做報告並接受質詢之義務。此舉若是成功,則總統將由現行人民選出,處於憲政中樞,對人民負責之國政領導地位,淪為向立院負責,事事由立院交辦,立院小弟之地位。
為何筆者敢於如此斷言?我們觀察設有總統國會咨文權之民主國家如美國、法國,其總統是否至國會發表國情咨文,全由總統判斷而非由立院判斷甚至由立院制訂法案明訂總統「須」常態性至立院「報告」。尤有甚者,更嚴重的是總統國情報告完畢,竟由立院委員對總統一問一答或統問統答。要知道,增修條文為彰顯行政院向立法院負責之精神,明訂立院對政院官員有質詢之權。
換句話說,至立法院就施政備詢、受立法院質詢,乃行政院之義務。而所謂藍白國會改革法案,竟然對全民直選產生,不對立法院負責的總統,設定期限至立院報告之義務,矮化為總統直接任命的閣揆,共同對立院負責。如果這不是違憲,什麼叫做違憲?!
其次,藍白擴權法案率皆設有「藐視國會罪」。日前立法院為預算解凍質詢行政院時,有某立委就以威脅咆哮語氣要政院秘書長「想清楚喔,你認不認識XXX?現在是還沒有藐視國會罪,以後制定了,你說謊就有刑責喔」。試想,如果所謂的藐視國會罪,其適用範圍竟然到官員備詢回覆問題,沈默或口誤皆受羅致罪名,除非有把握能掌握立院多數不至於加害其身者之外,有誰敢於在立院備詢?
除了對官員的專制,更可怖的是,根據若干版本的藍白擴權法案,對於將來立院行使人事同意權,也將引進民主國家的聽證會偽證罪,對於還不是公職的人民,以證人身分召集至立院詢問,缺席者可處以藐視國會罪嫌,出席者有答覆讓立院多數認為說謊者,則以聽證偽證罪伺候。如此一來,這樣的立院距離前蘇聯KGB或中共公安部、納粹政權的蓋世太保等專制政權爪牙,還能有多少距離?!晚近歐洲在台商務協會(ECCT)的示警,絕非空穴來風。
藍白所謂「藐視國會罪」極可能導致立院多數黨獨裁
很多民主國家的確設有藐視國會罪或國會聽證偽證罪,然而,所謂多數決定,少數保護;又謂有權力即有負責,有權力即有制衡。民主國家的藐視國會罪嫌或者國會聽證偽證罪,因為涉及當事人刑責,對於適用偽證罪、藐視國會罪的範圍,莫不慎重其事,設下層層關卡界線,避免侵犯相關人民、官員之基本權利。而即使國會多數認定受指控者觸犯刑責,也並非由國會逕行認定罪責,而是由陪審團或居於第三者地位的檢調機關進行調查,第四者地位的司法機關進行審判。
最明顯的例子,就是美國國會舉行任何聽證會,無論是人事聽證、立法聽證或有案件成立為前提的調查聽證,任何受傳喚者,無論是聯邦官員或一般人民,皆有保持沈默或拒絕自證己罪之正當權利。而法國之國會調查委員會固然可以傳喚受調查案件相關之官員或關係人到會說明,然因受到認定製作偽證將有可能遭到移送,是以相關法律對於調查委員會之成立、數目,皆設下極為嚴格的程序限制,比如若無已經進入司法調查之案件存在,為釐清案情中之政治責任,且有國會絕對多數之議員贊同成立,則不得成立調查委員會,且每個國會會期不得成立超過一個調查委員會。
為何民主國家都會對國會調查權與聽證權之刑責部分,設下如此嚴苛的成立、行使條件?原因其實很簡單,如果不對國會的調查、聽證權限設下這麼嚴格的標準,以國會是國家制定法制最重要的機關地位,如不設限,則國會將淪為國會多數黨整肅在野黨,成為憲政體制中的「合法」獨裁者。
更嚴重的是,考察各版本的藍白擴權法案,不難發現,如果這些法案全數讓藍白佔有多數席位的立法院通過,則未來的立法院將成為中共文化大革命的人民公審,用咆哮而非論理,用權謀而非法治,整肅異己,甚至奪取政權,把人民一票一票辛苦賦予總統以及行政院的權力,以改革國會之名,公然搶奪於政客手中以利其玩弄權術。
藍白擴權法案一旦通過,則國家憲政秩序如同遭遇政變一樣
筆者在此要鄭重呼籲,面對藍白政客以「代替民進黨提出在野時的改革法案」之各種藍白擴權法案對於民主憲政的蠶食鯨吞,光靠執政黨居於少數的立法院黨團擋下這波攻勢,無異於緣木求魚杯水車薪。要之,總統作為憲政體制中樞,享有各種憲政上的重要權力,理應成為憲法的守護者,維護公權力恪遵憲法,正常運作。藍白擴權法案一旦通過,則國家憲政秩序如同遭遇政變一般,由憲法與增修條文配置於各憲政機關各盡其能的狀態,淪為立院一黨獨裁的威權秩序。
受人民選票付託,操持國政,保衛人民的總統,應當在此非常關鍵的時刻,率領屬下的總統府與行政院,集合學者專家智慧,在擴權法案立法前,對人民提出正確的國會改革主張,駁斥藍白擴權法案的種種毀憲亂政倒行逆施,結合全民成為一同守衛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的護憲團隊。從輿論上、正當性上,徹底擊潰這類假改革為名,行政變之實的毀憲詭計。
本文經《思想坦克》授權轉載,原文發表於此
原標題:建造國會獨裁的新體制——藍白黨的「權力飢渴症候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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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潘柏翰
核稿編輯:翁世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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