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們探索、了解自己的喜好、厭惡、界線,我們也更能夠理解這個世界帶給我們的各種挑戰,並且更有能力在面對困難與傷害時,找到自己的力量給予回應。道阻且長,希望新的一年我們可以繼續一起努力。
文:V太太
轉眼間,2016年就這麼轟轟烈烈的結束了,而一如以往的,又到了我與大家一起回顧年度性/別相關新聞的時間。今年我將以「關鍵字」的方式進行回顧,並不著重於說明單一的新聞事件,而是找出這些層層疊疊的議題中,引起眾人注意的關鍵字詞,以及這些字詞所衍生的各種討論與反省。
由於2016年實在太多性別相關議題,族繁不及備載,因此本文難以窮盡,所列出的內容,可能是在社會上激起比較多迴響的議題,也有可能是我個人覺得比較有意思的,排列順序與重要性無關,而若有遺漏,也歡迎各位於留言中補充。
7. 底層-當女性主義遇到階級
若你經常在社群網站上追蹤女性主義議題與性別討論,那麼你對這樣的情境可能不太陌生:某些女性(或女性主義者)對於某個詞彙、現象感到不適,認為有厭女或是性別歧視的情結涉及其中。隨即便有反對者指出,這樣的批評太過於淺薄,只以性別為單一面向,未能考慮到其中的政治、社會、種族、經濟和階級因素。
例如過去幾年有女性主義者反對使用「幹你娘」一詞,提倡以「非性別的」髒話取代。但同時則有人提出,這樣的倡議忽略了髒話本該就是以冒犯為目的。且「幹你娘」一詞早已在社會中長期被運用(尤其是大量被底層的勞動人口使用),單純的代換並無意義。更是從中產階級的角度出發,抹煞其他族群的語言現實。
而在2016年中另一個經典的例子就是演唱組合「玖壹壹」所引起的爭議了。玖壹壹以輕快的節奏、大眾化的歌詞和令人朗朗上口的曲調走紅,並獲得金曲獎提名,然而一首《歪國人》卻因歌詞和音樂錄影帶內容引起爭議。歌詞中以「我來自外國/地球村的女孩都愛我/什麼膚色我都有用過」諷刺CCR(跨國戀,通常指和白人男性交往的台灣女性),MV中也帶有對外國人和女性的嘲弄,令不少人感到不適。
在玖壹壹被批評「厭女」與「缺乏國際觀」時,則有另一派的說法認為玖壹壹之所以走紅,正是因為他們的發跡路線不同於一般的流行歌手,而他們的音樂與歌詞更能貼近「底層階級」的生活、心情和需求,女性主義者不應該只從「政治正確」的角度來批評其中的性別觀,而應該考慮到底層生活的現實。
其實,女性主義與階級議題之間的衝突,早已不是新聞。在女性主義者內部,中產白人女性主義者和非白人、勞工階級女性主義者兩者之間在話語權上的不對等,以及前者如何主導許多女性主義討論等問題獲得了越來越多的討論,也引發路線上的分裂。而在外部,女性主義經常被批評為「中產階級的產物」,難以適用於某些社群,更無法被底層了解。
不可否認的,因為階級與國族導致的資源程度不等確實造成女性主義者間的聲量不均,而從中產階級環境中所得來的女性主義思考,也無法直接地被轉移到其他所有的社群身上。此外,許多時候知識需要透過適當的轉譯,才能夠發揮更大的功效。然而,這並不代表女性主義和非中產階級(或是所謂的底層)是互斥的;相反的,性別、階級、國族、性傾向等面向往往互相交織,綜合成一個人的生活樣貌。
對於女性主義者來說,我們必須看見其他因素如何影響女性主義的養成和實踐,個人的性別怎麼和其他身份互動,不同族群、國家和社經地位的女性主義者又面臨哪些異同;當性別身份可能造成壓迫的同時,我們另外又有哪些身份可能賦予我們好處?
而另一方面,與其假設「底層」勢必是無法理解女性主義或是在性別意識上無知的,或許我們也應該更細緻地分析,在某些階級中,性別是如何被看待與作用;所謂的「底層文化」,除了受到階級影響外,又是在哪種性別想像中形成的?如此,或許我們能夠拉近一點點彼此間的距離。
8. 受害者的位置
2016年5月,就讀輔大心理系的朱姓男學生在臉書PO文,指出自己的同系女友巫同學一年前在系館遭到王姓學弟猥褻性侵,並控訴系方處置不當(事件的大致時序可參考蘋果日報的整理)。該八千字長文PO出後即在臉書上獲得大量轉貼,隨後遭到處理不當指控的輔大教授夏林清在臉書上撰文並召開記者會說明,輔大心理系並於系上舉辦討論會,由當事人、系上師長、系方負責調查工作的小組成員、在學學生與畢業校友們共同進行了將近六小時的討論。
事件並未在討論會後落幕,反而激起了後續數月網路世界與現實生活中的交鋒。除了當事人(巫、朱與夏)三人的發文以外,有輔心在校學生試圖組織「溝通平台」,以及各路人士(包括法律、心理、教育專業工作者、輔心歷屆學生、不同流派之女性主義者、性別相關組織甚至是政治團體)從各個面向對此事進行的評論。
這起事件幾乎引起臉書社群與社會上的巨大分裂,有人認為校方與夏林清處置不當,罔顧性侵事件的重要性並對巫女造成二次傷害,也把「情慾流動」和「培力」兩詞變成了「髒話」;另一方面,也有人認同夏林清的工作方法,認為她是在嘗試另一種回應性侵害的方式,而朱生的PO文是對夏的不實指控,更是利用網路群眾力量進行「霸凌」。
在這些爭論中,教育部決定介入,發出「封口令」,要求「涉案系所相關人員不得再以任何形式之會議對學生說明與討論該案」,隨後並認定輔大心理系在處理此事時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要求輔大校方改善。而輔大心理系系主任何東洪和夏林清則先後被輔大校方解除職務。(作者按:2017/01/26,新北地院在一年的審理後,於一審依乘機性交未遂罪判處王男3年6個月的有期徒刑。)
根據朱男的文章,夏林清曾在與巫女談話時說到,「我不要聽一個受害者的版本!你們學生之間的情慾流動我也知道……不要亂踩上一個受害者的位置!」而「受害者的位置」和「情慾流動」也在之後的討論中成為最「火熱」的話題之一。某些人認為,「情慾流動」本來應該是一件正面的事情,卻在此成為責怪受害者的理由,合理化了性侵這件事情,更把「不受害的責任」交到受害者的手上。
也有人質疑,「受害者的位置」是一個人說踩就踩的嗎?如果沒有傷害的存在,這個受害的位置又從何而來?從另一個觀點來看,如同「拉肩帶」事件中的討論,性方面的不悅或痛苦,是不是只能被視為「受害」?有沒有其他可能的詮釋方式?
若我們面對性衝突,只能將其簡化成「加害」與「傷害」這兩個對立的位置,是不是反而更強化一種既定的強弱關係,消弭了「培力」的可能?但再轉念一想,如果一個受傷的人連訴說自己傷害、讓這些傷害與疼痛獲得傾聽、認可和陪伴的機會都沒有,她/他那又要如何發掘與獲得力量?
事件處理過程中的爭議,已有許多論者撰文處理,包括程序的正義、法律的目的與限制、諮商與教育工作者的倫理、性侵害案件中給予受害者的支持等等,在此不再贅述。而在事發數個月後的今天,也許我們能夠稍微從事件本身離開,重新面對幾個提問:
什麼是受害者的位置?受害者的位置是一種「天然」的存在,還是被建構出來的?如果是被建構的,那麼又是由哪些條件建構的?又是誰決定,這個位置誰能踩、誰不能踩?而在每一個有受害者的情境裡,是否都會有一個相應的「加害者」?面對加害者們,我們又應該如何回應(例如懲罰、排除或是修復他們與社會/受害者的關係)?
受傷與受害除了涉及「客觀事實」以外,往往也和主觀的感受有關,所以同樣的情境中,不見得每個人都會感到同樣程度的傷害。很多時候我們的感受也會受到外在因素的影響,例如假若周遭每一個人都告訴我們某件事情很嚴重,我們可能就因此產生比較嚴肅的情緒。這並不代表所有的感受都是假的,而是我們的情緒,以及根據這些情緒所選擇的位置與身份,或許並非我們所想像的那麼直觀。
由此我們或許可以理解所謂「受害者的位置」是一個什麼樣的概念:當一個人遭到性暴力時,「傷害」當然是無庸置疑的,因為那是對個人身體、自主性、意志等各方面的侵害。但與此同時,我們的社會是不是也傾向把性方面的傷害看得更為嚴重。而這種被認可的嚴重性(例如某些人會說「被性侵會毀了你的一生」),對於受害者的復原來說,會不會反而造成更多的挑戰?
但是,儘管受害感受可能是各種因素綜合的結果,也不代表個人的情緒應該遭到否定,因為同樣地,這也無助於這些受傷的個體重新發掘其他的詮釋可能,或是找尋自己的力量。此外,儘管在輔大案中,社會對於「受害者的位置」一詞普遍感到憤怒,但事實上類似的話語我們卻經常在性別暴力的情境中聽到,例如那些被指控「不夠小心」或是「行為不檢點」的女性們就常常被認定沒有受害者的資格。
說穿了,很多時候「不要踩上一個受害者的位置」這句話的意涵其實是「你不是我心中合格的受害者」。因此我們不得不問的是,誰有資格決定誰才是好的、對的受害者?又是誰決定「合格」的標準,這些標準又反映了誰的「受害者想像」?
最後,鼓勵遭到性暴力的個人擺脫「受害者」的認同、尋找一種新的詮釋,當然不是一件壞事,可是如果說出此話的人忘記了自己的權力位置和資源,忽略了他人情境中的艱難與脈絡,那麼就很有可能變成另一種責怪受害者的狀況。
除此之外,輔大案或許也可以引領我們思考,究竟應該如何看待與回應性暴力事件。「懲罰加害者」是一個最直觀的反應,但是性傷害也會影響個人對性的觀感、與社群的關係、與人的信任感等等。這些破壞恐怕無法靠著「加害者入獄或休學」而獲得補償和修復,此時我們又應該怎麼辦?
在輔大案中,很多人討論到依法處理的重要性,但假若體制力有未逮時,個人和社群有沒有可能在其他非正式的環境裡找到支援?我們要如何發掘其他的支持和回應管道,又應該如何實踐?這些問題都非一時半刻得以釐清,卻值得我們不間斷地討論,而在我們有朝一日尋得答案之前,或許別忘了,一直聆聽、陪伴所有感到受傷(以及不受傷)的個人。
9. 婚姻平權
2014年,婚姻平權法案首次闖關立法院,儘管社會上普遍存在對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支持,卻因為反同婚宗教團體的阻撓而鎩羽而歸。直到2016年,從蔡英文在選前表達對婚姻平權的支持,到越來越多政治人物公開表態,為婚姻平權的推動帶來新的曙光。
10月時,因為法籍退休教授畢安生的自殺,他生前和其同性伴侶相伴35年卻無法獲得法律承認的感情關係使得婚姻平權再次成為焦點議題,加速了婚姻平權法案的時程。民進黨立委尤美女、國民黨立委許毓仁,以及時代力量黨團都提出自家版本的婚姻平權草案。
然而,一如2014年,法案遭到了保守團體的抵抗。在順利通過一讀進入司法與法制委員會後,保守團體號召民眾前往立法院抗議,國民黨立委也發動拖延議事,最後迫使委員會主席宣告暫停審議,並加開兩場公聽會。在公聽會中,場內雙方代表分別提出自身論點,而在場外,兩方陣營也不斷進行角力:
申請路權、舉辦大型活動、動員民眾、購買媒體廣告、爭取曝光、製作網路文宣、搶佔長輩Line群組⋯⋯。
面對宗教團體足以負擔四大報頭版廣告、購買晚餐時段電視廣告的龐大財力,同婚團體則透過群眾募資獲取資金;而當反對方不斷地透過主流媒體與社群網站傳遞各種婚姻平權和同志社群的不實訊息時,支持方則以建置闢謠網站、製作各種懶人包圖文與影片,以及自發性地組織了「婚姻平權小蜜蜂」等行動,企圖和社會大眾說明、溝通婚姻平權議題,釐清疑惑、破解謠言。12/26,婚姻平權草案順利出了司法委員會,並預計將在今年4月後進入二讀和政黨協商。
來自反同婚團體-也就是俗稱的萌萌們-的論點其實和兩年前相比並無新意:同性婚姻合法會破壞傳統家庭價值(但到底什麼是「傳統」「家庭」「價值」呢?)、會因為改變稱謂(但法律上只是將父母改為雙親,並不會規範個別家庭要怎麼彼此稱呼唷!)而混淆家庭倫理、會鼓勵年輕人成為同性戀(但就算是這樣又如何呢?)、會造成愛滋蔓延(並不會~)⋯⋯等等,在此我們就不重複了。
簡單的說,萌萌們結合了不實謠言與一知半解的資訊,利用它們的財力優勢跟教會動員力,大聲量地表達對婚姻平權的反對,並企圖訴諸恐懼與偏見,影響社會大眾的意見。
除了來自萌萌了無新意的反對以外,其實婚姻平權也面臨了一些其他的挑戰。例如除了民法修正案,亦有人提出「同性伴侶專法」,可以在不修改現行民法中婚姻定義的情況下,賦予同性伴侶某些權益。對此一提議,支持者認為不失為「中庸之道」,可以同時滿足支持和反對方的需求,為婚姻平權取得階段性成果;但反對方則認為,同性伴侶專法是「隔離而不平等」,仍是對同志社群的另眼看待與排除。
另一方面,較為基進的「毀家廢婚派」則認為當前追求婚姻平權的氛圍並非真正的進步,反而有可能更往靠保守意識形態靠近。毀廢派們認為,「『婚姻/家庭』制度已經千瘡百孔,應該儘速啟動我們對於婚姻和家庭、以及社會各項制度進一步的檢驗,而非簡單將同性戀者納入了事。」
當個人即使不結婚也能夠獲得權益的保證,才是真正的平等。在毀廢派的觀點中,婚姻在我們的社會裡就是一個治理工具,用來劃分一個人在社會上的地位、合理化生育、執行照護、教養、與家務勞動的分工、重新確認某些性別角色、決定財產的分享與傳遞,以及管理個人的性、性忠貞以及性健康。而事實上,這個想法也在婚姻平權運動的許多論述中得到印證和呼應。
在婚權運動中,我們陸陸續續看見了許多對「真愛唯一」、「性忠貞」、「性愛合一」的高度推崇。也目睹了社群中對某些「不合格」的壞同志和不健康的性行為、性偏好進行排除與切割,還有對於某類典型家庭的美化想像,甚或是強調婚姻平權其實是鞏固家庭價值的關鍵。
以追求平等的觀點來看,同性伴侶婚姻權的意義其實在於修正過去的不公平待遇,停止對同性伴侶的剝奪,賦予他們在法律和國家體制內與異性戀相等的地位;但在上述的論述中,婚姻與家庭則往往被神聖化,成為人生裡最重要、美好且不可或缺之事。同時,為了追求一種美好的家庭圖像,除了雙方的性別組合獲得鬆動外,家庭的其他面向與內容反而變得僵化了:
我們追求某種浪漫、堅貞、至死不渝、緊密、並且高度為彼此(與為彼此家庭)付出的婚姻。說白了一點,雖然我們不是萌萌,但我們之中的不少人確實如萌萌一般,深深嚮往著雙人一世。
這樣的嚮往當然也不只存在於同性伴侶中。在異性戀婚姻裡,我們無時無刻可以看到類似的刻劃,不管是名人結婚時我們對世紀婚禮的崇拜、離婚時我們的遺憾,還是出軌時眾人的唾棄。當我們越崇拜婚姻與真愛神話,婚家的體制就能夠更有效地管理我們。
個人對雙人一世、浪漫愛情的嚮往其實沒有什麼錯,但我們仍可以探問,這樣的嚮往是從何而來的?而當這樣的嚮往被發展成固定的論述並且影響著運動方向時,我們更不得不謹慎對待。最明顯的例子就是通姦罪。每當萌萌「指責」婚姻平權運動是為了推動通姦除罪時,許多人的第一反應便是否認:
婚姻平權與通姦罪無關;通姦罪仍會存在。
然而,如果我們想要討論婚姻的內涵,我們就不能逃避通姦罪的問題,也就是:我們是否同意以國家的力量懲罰個人情慾的變動?透過婚姻平權,我們是否期待更擴大、彈性化婚姻與家庭的意義和型態,抑或是繼續鞏固婚姻和家庭的崇高性,並依此治理彼此的生活、情慾、照護、生養、財務?
10. 性解放
終於來到2016年最後的一個關鍵字,如果你一路讀到了這裡,請讓我跟你一鞠躬。
在萌萌反同婚的論述裡,性解放也是常客之一;萌萌們總是愛說,同性婚姻是為了性解放。而這個時候,如果回應是「婚姻平權不是性解放」,恐怕不只落入的萌萌的圈套,也誤解了性解放的真意。
在我看來,性解放一詞其實是有些誤導人的,常常讓人以為這個概念指的只是「性行為」上的解放,包括對象、人數和方式等。但其實性解放應該要被稱為「性別與性的解放」,解放的範圍包括了性別認同、性別氣質、行為、性傾向、性偏好等等。
簡單地說,我們的社會針對性別與性設定了許多不同規矩,而性解放的目的是希望每個人都可以擺脫這些規範,不需要因為自己的性別、性慾和性行為而屈服於某一種定義,或是被矯正、排除甚至是懲罰。例如男孩不需要維持所謂的「男子氣概」、陽剛、不求助更不習慣表達情緒,女孩不需要總是穿著裙子,也可以在婚前有性行為等等。換句話講,我們這次所回顧的10個關鍵字,其實都和「性解放」拖不了關係。
對於保守人士來說,「解放」(不管是否與性相關)總是不受歡迎的,因為解放代表了個人可以擺脫舊有的治理規則,重新選擇、詮釋並且實踐自己的意願與喜好,而打破現存的秩序也代表某些過去的權力可能不復存在。於是我們可以看到,萌萌反對的從來就不只同性婚姻,還包括所有對舊的性別規則的挑戰,包括同志教育、多元性別教育和性教育。萌萌們提倡二元性別認同、守貞,避談性別和性的選擇,不願意任何一個青少年逃離他們所編織的秩序之網。
然而,性解放絕對是重要的,如同論者所言:
「性解放」⋯⋯是嘗試斷開綑綁你的道德枷鎖,拋開那些恐懼、解開那些靠近汙穢的害怕,仔細地凝視「性」這件事,深入地思考關於「性」的一切,然後慢慢的形成你對「性」的理念與價值觀,你怎麼看待你的身體、你怎麼思考慾望這件事、你期待怎樣的關係、你怎麼理解「性」裡的責任和牽扯、你用什麼眼光和態度來看待與你不同的性價值? 而在「性」的隱私與倫常裡,你怎麼擺放它的位置?性與生殖、性與愛、性與疾病⋯⋯
性解放的過程可能並非永遠愉快輕鬆;有時候我們可能會感到迷惘、困惑、不安甚至是不適,然而當我們恐懼談論性別與性的多樣性和選擇,我們不僅失去了深入了解自己的機會,更可能在未來因為缺乏這樣的瞭解而受到傷害。更進一步來說,當我們探索、了解自己的喜好、厭惡、界線,我們也更能夠理解這個世界帶給我們的各種挑戰,並且更有能力在面對困難與傷害時,找到自己的力量給予回應。
道阻且長,希望新的一年我們可以繼續一起努力。
本文獲Queerology授權轉載,原文發表於此
責任編輯:彭振宣
核稿編輯:翁世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