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倫理公約 Related Tags: 記者 新聞倫理公約 標案 委辦 勞務關係 蔡碧仲 置入行銷 採購法 台灣新聞記者協會 方儉 「新聞自由」與「隱私權」都在憲法的保障範圍內,兩者的界限在哪裡? 2020/06/13 社會 讀者投書 兩者都在憲法的保障範圍內,那「新聞自由」和「隱私權」的界限又在哪裡?在處理八卦新聞時,記者又該如何拿捏? 記者 新聞自由 報導 隱私權 新聞倫理 新聞倫理公約 鏡週刊 黃氏兄弟 瑋瑋 傅崐萁用公帑「聘」花蓮記者收集輿情,多名記者已請辭 2018/12/20 社會 羊正鈺 曾是媒體工作者的方儉表示,或許這些「花蓮記者」只是系統下的受害者,當社會所有的矛頭都指向他們,就像普悠瑪翻車,大家第一時間都指向司機人為疏忽肇事一樣。媒體應該做的不是叫記者走人,而是建立「保護記者」的制度。 記者 媒體 花蓮縣 廣告 段宜康 招標 標案 傅崐萁 業配 方儉 台灣新聞記者協會 採購法 置入行銷 蔡碧仲 勞務關係 委辦 新聞倫理公約 謝公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