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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倫理公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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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自由」與「隱私權」都在憲法的保障範圍內,兩者的界限在哪裡?

社會 讀者投書

兩者都在憲法的保障範圍內,那「新聞自由」和「隱私權」的界限又在哪裡?在處理八卦新聞時,記者又該如何拿捏?

傅崐萁

傅崐萁用公帑「聘」花蓮記者收集輿情,多名記者已請辭

社會 羊正鈺

曾是媒體工作者的方儉表示,或許這些「花蓮記者」只是系統下的受害者,當社會所有的矛頭都指向他們,就像普悠瑪翻車,大家第一時間都指向司機人為疏忽肇事一樣。媒體應該做的不是叫記者走人,而是建立「保護記者」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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