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致死
國民法官首件酒駕致死案二審改判,以450萬和解換減刑為5年6月
二審法院表示,此案一審判刑7年2月,需要尊重國民法官的判決。要求判4年實在太輕,但考量雙方已在後來達成和解,且被告主動賠償被害人家屬,因此撤銷原判決,改判5年6月。
13案不想給國民法官審,僅5案如願,法院裁決標準不一致?律師:新制還在摸索期
國民法官上路至今,有13案聲請不給國民法官參審的裁定結果出爐,其中8案被駁回,5案裁准,有些案件看起來理由相同,例如擔心媒體報導造成被害人家屬二度傷害,然而卻有不同結果,律師怎麼看?
北市酒駕致死案判決出爐,國民法官審議認為不合乎自首要件,判7年2月高於過去平均刑度
對於做出這樣的判決,國民法官也表示,因為充分參與,如果被社會大眾批評判決不公、或是被罵恐龍法官,他也可以接受,但他希望大家要更了解司法,才會尊重司法,更能避免自己觸法。
北市酒駕致死案國民法官參審辯論終結:檢方主張從重量刑判7到9年,律師懇請考量復歸社會可能
今天檢方也出具李男的交通違規紀錄,顯示他未成年時違規13次,成年後25次,以無照駕駛為主,李媽媽表示,他知道這些違規紀錄,而這些加總超過16萬元的罰單,有時李男自己付,有時候是家人代墊;他曾叫李男一定要去考駕照,但李男最後都以沒時間為由沒去上課。
北市酒駕致死案國民法官參審開庭:檢辯關鍵爭點在「有無自首」,員警出庭作證還原現場
因酒駕而致人於死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0萬元以下罰金。李男假如合乎自首要件,將可以減輕一半刑期,也就是1.5年以上。出庭作證的警察表示,李男一開始情緒激動且否認自己開車,不過根據現場影像,警察後來再問一次時李男回答:「對,我酒駕,我承認」。
北市酒駕案國民法官選任完成:到庭比例略高於新北,下週正式開庭審理
檢辯雙方日前就透過共同討論出一份問卷,避免存有偏激思想或特定偏見的素人擔任國民法官;內容包括詢問國民法官候選人平常的媒體閱聽習慣、價值觀、開放心態、是否會對於判有罪有壓力等。
北市酒駕致死案開庭,檢辯雙方討論:要給國民法官看死者遺體照片嗎?
檢察官強調,死者的大體完整,只選了9張照片都沒有大片出血或其他斷肢等畫面,也沒有直接使用法醫解剖相驗照片,對一般人比較容易感到害怕的眼睛部分也用方塊遮蔽,希望照片不要再做變色處理,真實呈現證據。
全台累計已起訴26件適用國民法官案,台中7件、新北6件最多
以目前全台起訴的案件類型區分,殺人案件共有14件,占54%最多;另外酒駕和毒駕致死的則共有8件,占比為31%;另外傷害致死的有4件,15%。
酒駕男撞死人拒讓國民法官審遭駁回,台北地院:媒體廣為報導不足以作為拒絕理由
法院表示,因為故意犯罪而發生死亡結果的案件,本來就是國民會高度關心的議題,而新聞媒體為滿足人民知的權利,達成公共監督,本來就該提供資訊,不能因為國民接觸到有不同觀點的新聞報導,就認為國民被選為法官後會有偏見,沒辦法客觀審理。
酒駕男飆車撞死人,聲請「不讓國民法官審」,理由是媒體報導已污染心證
李男的辯護律師表示,李男已經認罪,而國民法官制採「起訴狀一本主義」,卷證資料應該在審判時才揭露,然而案子經過媒體報導,許多事實片段已外流,未來國民法官心證恐怕已被汙染,所以不宜再採國民法官參審制。
台北地院首起國民法官案件出爐:酒駕超速肇事釀1死,最快2個月後選任參審國民
依以往模擬法庭經驗,由於前面準備程序多,最快可能要2至3個月,才會進入國民法官選任程序。這是全國第3件由國民法庭審理的案件,第1件是台中地院審理的黃姓業務員殺害施姓同事案,第2件也是在台中,是1位黃姓街友打死友人的殺人案件。
高雄酒駕累犯釀1死3傷:陳其邁建請法院重判、市府建議修法扣車,為什麼「累犯」罰不怕?
專家建議,針對重複酒駕的個案,一則吊照查扣交通工具,二則要安排評估治療,過去酒駕緩起訴已有相當效果,應該擴大辦理,結合司法管制與治療資源,方可減少再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