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英文全國暨台北競選總部昨(17)日成立,當時有環保團體,從競選總部附近的大樓窗口用擴音器、掛布條的方式,抗議民進黨遲遲不處理於立法院院會延宕多時的《礦業法》修法。然而,環團此舉卻引發部分民進黨、蔡英文支持者不滿,認為在選前激烈抗議,可能讓蔡英文落選,而重要的「保台抗中」政策也將無法延續。但也有人支持環保團體,認為「選舉的政治現實和環境保護」並不衝突。

環保團體掛布條、擴音器抗議,遭警察破門制止

《中央社》報導,蔡英文昨日上午宣布前行政院長賴清德出任副手,全國暨台北競選總部也於下午在北平東路成立,除了傳統造勢場,這次採取創新園遊會的形式。不過,蔡英文參觀攤位時,有環保團體從一旁的大樓窗口垂下「小英不修礦業法,國土就會敗光光」的大布條,呼籲重啟礦業法修法。

《焦點事件》報導,當時企圖從一旁大樓垂掛布條的團體包括「經濟民主連合」(經民連)和「地球公民基金會」(地公)兩個團體,原本預計垂掛「小英不修礦業法」、「國土失序誰來扛」兩條布條。

不過經民連率先掛出「小英不修礦業法」布條後,警方隨即上樓,以「怕布條掉下來砸到人」為由,進入經民連辦公室強制撤下。隔壁地球公民基金會的辦公室,則拉上鐵門,阻擋警察入內,但布條卡在下方陽台,多次嘗試無法成功。同時,環團也以擴音器播放礦場炸山的爆破聲以及「速修霸王礦業法、兌現民進黨政府礦業改革承諾」等口號。

地公17日發布新聞稿說明為何選擇這樣的方式抗議,地公表示「這6年期間,民間團體召開過54場次記者會與聲明稿、12篇投書、發動過一場礦業改革的凱道遊行與集會,甚至有近25萬人連署支持礦業修法,但至今始終得不到礦業改革的具體進展,相當遺憾。」地公新聞稿寫道,「今天採取這樣看似鬧場的方式,實為不得不的選擇。」

社運團體、環保團體「逢綠狂暴,逢藍安靜」?

這次環團抗議的方式,卻遭部分蔡英文、民進黨支持者批評,在網路上引起論戰。

約18日凌晨,臉書粉絲專頁「迷因力量」製作一張梗圖,直指地球公民基金會「逢綠狂暴,逢藍安靜」,質問「奇怪國民黨執政70年,從開挖到整個山頭都不見,你這個甚麼地球基金會的人在哪?」粉絲專頁「迷因力量」表示,「選前最關鍵時刻故意大作文章,把民進黨幹下台,助國民黨上台是你要的嗎?」

常在臉書上發表政治評論的T.J Chang也表示,環保團體此舉,「媒體的效果就是,蔡德不配位,破壞環境,被環保人士修理。」他認為,「選舉只有兩個月,少了任何一點機會,都是給韓國瑜與國民黨的超級大禮。」他也認為,「這幾年來最好的環保部長李應元被逼退,改善空氣做最多的林佳龍因為空污下臺」,就是環團過度激烈的緣故。

但針對迷因力量「逢綠狂暴,逢藍安靜」的批評,記者房慧真在臉書反駁,2012年國民黨馬英九執政時,環團的抗爭比現在還激烈。她引述2012年《蘋果日報》的報導指出,當時2000名勞工不僅用「上千顆『飛蛋』丟向總統府」還,「還有群眾向警方丟擲煙霧彈,與警察爆發激烈推擠衝突」。

常在臉書發表性別評論的Josephine Hsu也在臉書表示,「作為一個社運團體,都已經用選票教訓國民黨了,他們一沒足夠人數擋法案、二沒有實力用程序擋法案,找國民黨幹嘛?⋯⋯而且有社運團體健忘的說要票投國民黨嗎?」Josephine Hsu強調,「礦業法跟婚姻平權,哪一個不是執政黨自己提出的政策?⋯⋯我們督促執政團隊完成,是理所當然,那是他與選民之間的承諾。」

「保台抗中」與「環境保護」是否只能二選一?

另外,也有許多蔡英文、民進黨支持者認為,「保台抗中」才是目前最重要的政策,環團批評蔡英文,給予國民黨大做文章的機會,可能讓民進黨無法連任,「保台抗中」的政策也就無法延續。

粉絲專頁「迷因力量」就認為,「反中護台」應該是目前民進黨的優先政策,「蔡英文給我的承諾是反中護台反侵略,小編與萬千台灣人都認為這是最優先最重要,超越礦業法的第一大事」、「主權是因,各項社運人權環保是果」、「沒有主權,被親中勢力執政,被中國侵略統治,最後你甚麼都沒有」。

T.J Chang批評,「社運的根柢好像就是嘲笑、無視、不尊重亡國感,所以那些覺得國家需要安全,極需有底限的安定政黨與元首領導的人都是白癡,都是假議題,只有社運的那片山頭是真議題。你不尊重我們對於安全的判斷,卻要我們尊重你對於『環境』的判斷。」T.J Chang說,「在香港變這樣的關頭,嫌民進黨和蔡英文的票太多,就是不可原諒。」

Josephine Hsu也回應,「民主與自由,是我可以一邊大力鞭策我所支持的政黨,同時也用我的選票和實際參與的行動,做他們在選擇時的後盾」、「明明對於人權和環境保護的堅持,可以跟選舉的政治現實是不衝突的」。

她說,「這段日子以來,這類粉絲專頁所提倡的論調,何嘗不是一種對忠誠的檢查?何嘗不是一種對於多元價值並存的否定和扼殺?」Josephine Hsu呼籲「如果身為民進黨的支持者,卻一天到晚把明明跟你一樣支持台灣主權的盟友抹成紅色的,把社會運動團體數十年如一日的價值堅持,說成是中國派來分化台灣團結的,把原本不只會去投票,還會持續督促你所愛的政黨繼續努力進步的人往外推,才真的是中國共產黨樂見的事情。」

《礦業法》目前狀況到底如何?

《焦點事件》報導,2017年,立法院開始審查修法草案,今年2019月29日,《礦業法》送交立法院會協商,但遲未見召開協商。依照立法院「屆期不續審」的規則,若無法在本會期通過協商完成三讀,過去已達成的共識也將作廢歸零。

《中央社》報導,經濟部長沈榮津今天說受訪則說,《礦業法》約有13個修法版本,已經開4次黨團協商,但各利害關係人包括原民、環團、企業、政府等看法不一,無法取得共識是問題癥結。

但長期關注礦業法的民進黨立委林淑芬在臉書上表明,《礦業法》經過多次審查與4次黨團協商,已「由原本多達13個版本,整理到僅剩26個條文保留送交院會處理」,且「多數條文更已達成共識。」他強調:「不要再以無共識之名,丟下礦業法。」

林淑芬列舉已達成的共識:

  1. 採礦需合理利用,並兼顧經濟、環境與文化永續發展!(第1條)
  2. 主管機關應針對礦種每五年提出整體產業政策評估報告(第5-1條)
  3. 原住民基於傳統文化、祭儀、非營利而採取礦物除罪化(第7條)
  4. 除了石油礦及天然氣礦之外的水平面積最多300公頃(第8條)
  5. 特定條件情節重大違規者不予設定礦權(第19條)
  6. 環境敏感區內採礦需該管機關同意(第29條)
  7. 霸王條款:礦權展限不再「原則許可,例外否准」,礦業權者拿不到礦權,政府不用再賠天價補償金!(第33條)
  8. 霸王條款:礦業權者需先取得礦業用地該土地與建物所有權人同意才可使用土地!(第47條)

而尚未達成共識的包括:

  1. 礦區周邊居民需同意(29條第4款)
  2. 礦權展限需經土地主管機關內政部同意(33條第7款)
  3. 礦業權者需提出關礦計畫(45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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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稿編輯:羊正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