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法》去年修法後,降低了公投的年齡門檻,18~20歲的年輕人,就算不能投里長、鄉鎮市長等首長選舉,也可以參加公投。但至少要有494萬7802人出來投才有用!
文字:李修慧|設計:高嘉宏
(2018.10.25 更新:「第16案」確定成案)
去年《公投法》修法、提案門檻降低後,全台灣共提出35個公投提案,目前有10案通過兩階段的提案、連署,正式進入到「全民投票」的階段,能夠在今年11月24日,與九合一大選共同舉辦。
因此,今年11月24日,除了縣市首長、議員、里長等選舉,你還會拿到10張公投票。這些公投案有的關於能源、有的關於性別,一個個都牽繫台灣的未來。
但仔細看公投主文,你可能會覺得,每個字我都看得懂,但合起來卻完全不懂它在「公啥毀」。為了你,關鍵評論網推出這部《公投祕笈》,幫你解析那些像符咒一樣難解、卻與台灣未來密切相關的公投文。
*每個公投案都會有個編號(簡稱「案號」),由於案號的編號,是從《公投法》實施以來開始累積,今年的10個公投案,分別是7~16號。
第7案:你是否反對火力發電?
此案由國民黨立委盧秀燕提出。「公投理由書」中寫道,火力發電廠分為燃氣(天然氣)及燃煤,兩種都會引起空氣污染,其中燃煤火力發電更會直接排放出屬於「一級致癌物」的PM2.5。目前,台灣有8成電力來自火力發電,且65%的火力發電廠位在中南部,已經嚴重影響中南部民眾的健康,未來政府的能源政策在提升燃氣佔比降低燃煤佔比下,火力發電還是佔80%,因此提案人希望,逐年降低台灣火力發電佔比。
第8案:你是否反對深澳發電廠?
此案由國民黨立委林德福提出。根據「公投理由書」,燃煤火力發電廠導致空氣污染、增加碳排放,影響人民健康。且政府2025年的電力分配,燃煤發電只佔30%,因此提案,停止興建所有燃煤火力發電廠,包括最近引起爭議的新北市深澳燃煤電廠。
然而,行政院長賴清德12日表示,位於桃園觀塘的台電天然氣接收站通過環評,未來觀塘天然氣接收站完工後,所接收的天然氣,將提供428萬瓩的燃氣機組使用,能夠補足電力不夠的問題,因此決定不擴建新北市深澳燃煤發電廠。
但提案人林德福仍認為,政府宣布停止興建深澳電廠,只是在選舉壓力下所作出的決定,是「政治操作」,能不能真的「再也不啟用深澳電廠」,令人質疑。因此,為了確保不讓深澳電廠繼續擴建,林德福說他還是會持續推動公投案。10月24日,環保署正式廢止深澳電廠環評結果,日後,深澳電廠如果要重新開發,必須重新進行環評。
第9案:你是否反對福島核災食品進口?
此案由國民黨副主席郝龍斌提出。「公投理由書」寫到,日本2011年發生311地震,引發海嘯,造成日本福島核電廠輻射外洩,政府在2011年禁止福島以及周邊茨城、櫪木、群馬、千葉共5個地區的農產品進口。但2015年,有廠商將來自這5個縣市的農產品,貼上偽造標籤,假裝來自其他縣市,進口台灣販售。
由於日本與台灣貿易頻繁,加上台灣檢測人員人力不足,全台只有10位「兼職」檢測人員,且2013年開始,日本就不斷與我們進行貿易談判,而核災區食品一直是談判重點。提案人要求,政府必須更嚴加把關日本食品,避免福島核災地區食品進口。
第10案:民法是否只保障異性戀婚姻?
此案由「下一代幸福聯盟」公民行動總召游信義提出。「公投理由書」寫道,婚姻的定義就是「一夫一妻」,提案人以哥倫比亞曾讓「三人」多元成家的例子說明,如果婚姻定義遭受破壞,可能進一步影響到家庭文化。並表示挺同婚團體分別在2013年和2015年將民法修正案送到立法院,希望讓同性婚姻也能納入民法,但他認為,民調顯示,「不支持同性婚姻納入民法」的比例較高。因此他強調,《民法》婚姻只容許「一男一女」,同性伴侶如果想要共同生活,可以制定「特別法」來保障他們的權益,但不應該更動《民法》。
第11案:你是否反對國中、小同施行志教育?
此案由「下一代幸福聯盟」理事長曾獻瑩提出。「公投理由書」寫道,國中、小學生的仍處於身心發展階段,性別認同、性傾向尚未定型,而目前國中、小教育現場的「同志教育」,除了同性戀,還包括性別光譜、易裝癖、戀物癖、同性性交等,可能讓孩童性別認同混淆,影響性傾向及身心發展。理由書寫道,若要尊重同志,只需藉由家庭教育及生命教育,教導孩子尊重不同生命個體,不應在學校教育中加入同志教育。
第12案:你是否同意同性婚姻另立專法?
此案同樣由「下一代幸福聯盟」理事長曾獻瑩提出。根據「公投理由書」,同性婚姻與異性婚姻有本質上的不同,包括同性婚姻無法生育,若收養子女可能造成孩童的性傾向、性別認同混淆等,因此無法與異性婚姻一樣適用《民法》的結婚規定。另外還寫道,同性戀只占人口少數,如果為此修改《民法》,將耗費龐大社會資源,應該為同性戀者「量身訂做」專法,規範身份關係、遺產給予、醫療文件簽署、稅務等保障。
第13案:你是否支持用「台灣」參加奧運?
此案由前國手紀政提出。「公投理由書」寫道,我國原本國家認同分歧,經過30年的民主化、在地化後,社會上對國家認同已經有一致的趨向,大多認同「台灣」。而目前我國參加奧運的名稱「中華台北」並沒有反映事實(很多選手並非出身台北),「台灣」二字在國家意義上、地理上都比「中華台北」更加適合。
而在奧運正名,國際上也有前例可循,荷蘭就曾於1992年向國際奧會申請,由「Holland」正名為「Netherlands」。1979年,加拿大蒙特婁奧運時,主辦國加拿大也曾要求我國選手以「台灣」為名參加,有別於國際奧會當時主張的「中華台北」,最終國際奧會也接受加拿大的決議。這次日本東京奧運,日本的友台團體,也發起台灣正名活動,蒐集了超過6萬份連署,台灣人更應趁此機會表達對國家的認同。
第14案:你是否支持同性婚姻納入民法?
此案由代表社民黨參選議員的苗博雅提出。「公投理由書」寫道,同性婚姻如果只能以「專法」規定,不能跟異性戀婚姻一樣納入《民法》,等於對同性婚姻實施「隔離」的歧視政策,有違平等,且以相較於直接納入《民法》,同性婚姻專法可能增加社會成本。因此提出公投案,希望能同性婚姻能和異性婚姻一樣,直接使用《民法》。
第15案:你是否支持性別平等教育?
此案由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博士生、「法律白話文運動」編輯成員王鼎棫提出。根據「公投理由書」,為了提升學生的性別平等意識,避免LGBT族群因為性別氣質、性別傾向遭受霸凌。他希望將情感教育、性教育、同志教育規定在《性別平等教育法》中。
目前,情感教育、性教育、同志教育的內容,規定在《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屬於位階較低的「行政命令」層級,這個公投案要求,將情感教育、性教育、同志教育直接寫入層級較高、屬於「法律」層級的《性別平等教育法》,督促教育單位更徹底的落實性別平等教育。
除了以上9個已經確定成案的公投案,由「核能流言終結者」創辦人黃士修提案的「以核養綠」公投,目前雖然還沒確定是否能在11月24日大選前成案,但仍然值得認識。
第16案:你是否支持7年後繼續用核能發電?
這個公投案由「核能流言終結者」創辦人黃士修提出。根據「公投理由書」,民進黨政府為了達成「非核家園」的目標,訂定《電業法》95-1條,將在2025年(也就是7年後)將核能發電占比歸零,將再生能源由5%提升到20%,而燃氣火力發電將提高到50%
但「提案書」寫道,目前再生能源的技術受天候影響,只能間歇發電,無法代替能全天候運轉的核能。而天然氣火力發電方面,由於台灣天然氣仰賴進口,價格受國際波動影響,可能嚴重影響電價,且就算頻繁補給,台灣天然氣最多也只能有7日的安全存量,可能影響台灣用電穩定。
另外,政府為了實現高比例的再生能源與燃氣發電,破壞許多具生物多樣性的地景,包括桃園觀塘海岸、高雄永安濕地,都因為興建天然氣設備,破壞生態。且天然氣火力發電除排放溫室氣體,也可能排放PM2.5,危害人體健康。因此這個公投案主張,廢除《電業法》95-1條,讓台灣在2025年後,能夠繼續用核能發電。
這個被稱為「以核養綠」的公投提案,原本在9月6日,由黃士修等人,將第2階段的31萬份連署書送到中選會交件,由於擔心其中可能會有部分不合格的連署書,無法超過成案的門檻28萬份連署書,黃士修於9月13日再次「主動」補送2萬多份連署書,但中選會認為這樣對其他公投案不公平,拒收補件。
中選會在10月12日點收完成,確定合格連署只有27萬份,要求「以核養綠」團隊依法「補提」連署書,但可能趕不上11月24日的九合一大選。然而,10月17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假處分」,表示中選會應該要收下2萬多份的補件,10月23日,中選會宣布接收補件,點收後確定人數達到門檻,「以核養綠」公投確定將在11月24日辦理。
18歲就能投票,494萬人站出來!
《公投法》去年修法後,降低了公投的年齡門檻,18~20歲的年輕人,就算不能投里長、鄉鎮市長等首長選舉,也可以參加公投。
雖然降低了年齡門檻,提案、連署、通過的門檻也都降低,但如果希望公投案通過,必須通過兩個條件:
- 同意票多於不同意票
- 有權投票者的人中,要有1/4以上的人出來投票
中選會表示,這次,18歲以上的能投票的人有1979萬1208人,總額的1/4,就是494萬7802人。也就是說,如果沒有這麼多人出來投票,就算同意票比較多,公投案也一樣會宣告失敗,也將沒有任何效力。
過去,我們總是讓政府決定、民意代表立法。但這次,攸關全國2300萬人未來的政策,你可以自己做決定。
核稿編輯:羊正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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