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犯罪
2019起電子腳鐐不限性侵家暴犯,現有31名被告配戴,金融犯朱國榮免戴,疑已棄保5億潛逃海外
過去電子腳鐐多用在性侵假釋犯,且有效降低再犯率。2019年修法後,包括販毒的調查官、太魯閣號事件包商李義祥等人都曾配戴電子腳鐐以防交保候審期間逃亡。司法院表示,法院對個案交保金的會考慮多項要素:
中國前司法部長傅政華被提起公訴,「於法有據」下政治野心會有代價嗎?
「雙開」是政治處理、公訴是法律處理,傅政華和孫力軍的那些政治罪名,法律上並沒有。然而,官方在對傅政華通報中的「危害黨的集中統一」,以及對孫力軍通報中的「危害政治安全」,卻意味著他們可能有反對領導人習近平。
台灣史上最大經濟犯罪「力霸案」:王又曾完美示範如何成功詐貸,用小公司掏空大公司
力霸案的犯罪類型可以分為二大類──「掏空」力霸集團公司資金、與其它金融機構「詐貸」。掏空即利用各種名目與不合常規的交易,讓資金從集團主要的大公司(王家持股不多)流入「小公司」,小公司非公開發行公司,限制少,被掏空的資金很容易進到私人口袋;詐貸則是向其他不知情的金融機構,謊稱經營狀況良好,或是有實質交易,因而取得貸款。
用小錢就想實現「財富自由」?小心跌入各種金融詐騙陷阱
從這些金融詐騙及犯罪中我們學到的教訓是,貪婪及權力 的慾望是這些金融詐騙中不可或缺的要素,這也提醒投資人,要投資金融商品之前,除了確認商品本身各項條件之外,產品適法性,交易機構是否是合法設置等也要充分了解。
被通緝的貴婦奈奈,逃到加拿大申請當「難民」會成功嗎?
調查局官員說,如果蘇陳端合法入境並居留於加拿大,也未涉其他犯罪,也沒有違反加拿大當地的移民與入出境法規,恐怕只能等蘇陳端等人走投無路或自動回台,案件才有個了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