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權
保守派媒體大亨梅鐸家族繼承官司將開庭,審訊不公開
國際媒體大亨梅鐸的家族繼承官司16日將開庭,93歲的老梅鐸將與子女就繼承權對簿公堂,法官將決定美國重要媒體未來股權與管理權所屬,媒體要求開放法庭審訊與公開文件,已被承審人員拒絕。
韓國國會時隔六年終於通過「具荷拉法」,棄養子女的無良父母將喪失財產繼承權
韓國女團「KARA」成員具荷拉在28歲時離世,她兒時被母親棄養,母親消失20年後突然現身,試圖爭奪她的遺產。為此,具荷拉的哥哥具浩仁多次向國會請願,要求禁止未盡撫養義務的父母繼承子女遺產。最終,南韓國會通過了「具荷拉法」,未來拋棄子女的父母將無法繼承遺產。
走進德國人的喪禮:只有三人參加,離世八年前她就把遺囑寫好了
德國遺產稅相當高,如果不是親人可以扣除的免稅額只有兩萬歐元,並要繳30%的遺產稅。配偶可以有50萬歐元的免稅額,直系親屬的兒女有40萬免稅額,孫輩如父母未亡可有20萬歐元的免稅。而少子化,也造成遠親繼承權訴訟越來越多......
5億身價高三生與地政士助理登記結婚後墜樓亡,母控謀財害命⋯⋯律師談5億房產怎麼分?
清算夫妻剩餘財產後,接著配偶還是可以再以「繼承人」的身分繼承死亡配偶的遺產。繼承的順序,原則上是以親等較近的人優先,但配偶是當然繼承人,意思是說不論是由哪個繼承人繼承,配偶都可以一同參與分配,在此案中,假如婚姻成立,老公和媽媽可以對分價值5億元的房產。
《翻轉未來的人》:把經營權給子女是韓國財閥傳統,但我不會把公司交棒給兒子
我跟兒子們說,不知道你們是我兒子是福還是禍,也不知道你們不勞而獲繼承了這麼多錢是福還是禍。最近兒子們也開始同意這些話,他們說,如果為了這些錢要活得像爸爸一樣,那對爸爸的感情應該現在就消耗光了。也許在他們的角度,我看起來也不怎麼風光吧。
解決少子化危機,必須從人性下手——以生育數量決定能分得遺產的比例
如果我們跳脫傳統觀念去修改法律,把這個獎勵生育的補助款改變成爭奪遺產的權力時,不但在經濟上對於父母的回報大幅上升,而且更是跳脫經濟和生活品質上的各種權衡,給予父母更強力的情感價值——爭奪家產的熱血。
張榮發的遺囑確認有效,為何張國煒仍不能「贏者全拿」?
即便是法院判認遺囑有效,張國煒也不會因此繼承全部的遺產,其中的關鍵就在於《民法》關於特留分的規定,在其他繼承人沒有喪失繼承權的情形下,至少都受到特留分的保障。
在遺囑剝奪不孝獨子的繼承權,該注意哪些事項?
若要讓遺囑有效,除了必須符合法定要件、證明遺囑人的精神狀態沒問題,最重要的是關於特定繼承人不可以繼承遺產的原因,要在遺囑裡面詳細說明。
子女忤逆不孝,父母可以讓他「喪失繼承權」嗎?
民法有規定,如果子女對於父母親,有「重大的侮辱或虐待」,那麼爸爸媽媽是可以「生前表示」,不給子女繼承,來排除掉她的繼承權;而在被排除(喪失)繼承權的情況,是連法律上特留份的保障都可以不給她的。
離婚之後子女改姓,會不會影響繼承權?
直系血親卑親屬跟配偶同樣是第一順位的繼承人,既然叫「血親」,就代表是以血緣當作判斷標準,就算夫妻離婚、子女改姓,也改不了血緣這件事情,那麼就也不會影響到繼承權的歸屬。
長照法律:子女拋棄財產房地繼承權利,還要撫養父母嗎?
媽媽真的要用法律程序,向孩子請求給付扶養費,需要符合「不能維持生活」的法律要件。白話一點講,就是媽媽要沒有辦法靠自己的財產來過活,子女就必須扶養她;反過來,如果媽媽還有財產,可以支付自己日常生活的需要,那法律上就無法向孩子請求付扶養費。
別以為漠視或辱罵家裡的長輩沒事,這就是法院認證的「精神虐待」
一般人大多能夠想像對於老人身體為凌虐毆打等肢體暴力,固然屬於一種虐待行為,但精神上之虐待應如何認定?本文將我國下級法院對於前述最高法院見解之操作,以案例研析之方式予以呈現,期能以法院見解為「老人虐待」下一個定義。
太陽報刊登英女王幼時行納粹禮影像 網友圍剿、英王室擬提告
《太陽報》執行主編艾貝爾指出,1930年代英國的貴族、特別是愛德華八世支持法西斯主義,這是重要的議題,民眾有知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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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同志繼承、扶養權益 法務部擬推《同性伴侶法》
許秀雯表示,法務部捨棄修改民法、改為另立專法方式來保障的同性婚姻權益,工程浩大,也很難藉一部法囊括配偶所有權益,屆時若要整合,反而更費工,為何不直接修民法?
【架空歷史】如果蘇獨公投通過,英國女王全家該搬到蘇格蘭?
歷史有很多玩笑,如果我們真的要尊重所謂「皇室血統」的話,這件事可能有個意想不到的解決方法,就是溫莎王室全家要北遷愛丁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