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PD
「身障潛水」在台推動10週年:下水前後最困難的一哩路,期待發展友善「所有人」的無障礙休閒育樂環境
回首台灣身障潛水10年歲月,燦爛背後,卻必須自行承擔不利環境中的安全風險、耗費大量人力,亟需各方支持改善。呂家瀅更強調,友善的措施並不只為了身障者:「每個人都會衰老、也有可能承受許多身體上的障礙。若能改善設施,現在許多年輕的潛水員未來也都能使用,繼續享受潛水的樂趣、發展潛水運動,而不會被環境排除在外。」
「身障潛水」在台推動10週年:視障教練教出「全盲潛水員」,第一名畢業顛覆所有人想像
有次陳克誠搭高鐵,碰巧遇到帶著導盲犬的視障乘客,兩人聊到身障潛水的話題時,他小心翼翼提出內心的困惑,問如果有天能參加潛水,最想感受到什麼?對方思考半晌回答:「水流從臉上拂過的感覺。」埋頭苦思的問題原來很簡單。陳克誠發覺,大海的魅力可以用不同感官去感受、也能讓當事人知道自己確實能無異於旁人、投入潛水,這個想法打動了他,協助視障者下水的決意越發堅定。
自立生活(下):為了活得像個「人」告贏政府,重障者玉姐「只求晚上不要泡在尿裡」
65歲獨居且低收入的玉姐,是一位罹患肌肉萎縮症的重度身障者,曾在因緣際會下,住過機構短短一週,但團體生活有諸多規範,也沒辦法選擇自己想吃的東西,又因住民眾多、服務人力有限,她經常被草率對待。而比起長照體系居服員的照護能力,個助則能陪伴身心障礙者實踐「生活的細節」......
畢業茫然、開學無助,高教窄門前的身心障礙特教生去哪了?
高教對於身心障礙特教生而言,是一道難以跨過的坎。教育部統計,全國高中職特教生有2.4萬餘人,但到了大專院校,人數僅剩1.5萬人。這些減少的人去哪了?他們在升學與求學的過程中,又是遇到怎麼樣的障礙與困難?
電影口述影像、手語美術導覽⋯⋯10種共融設計,讓每個人都能「無障礙」感受美與藝術
藝文活動是接觸美,陶冶性情的場所,但對於身心障礙者來說,要能與一般人一樣同樣的享受藝術的薰陶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此本文整理國內目前在發展中的10種共融設計,讓障礙者雖然透過不同管道,但同樣感受美。
國家逼人弱弱相殘、至親對簿公堂,重障者求助無門:「我只是一個還能說話的肉塊」
我國近年推行《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並希望能發揮公約的精神,全面的照顧社會中的身心障礙者生活以及精神所需。然而從障礙者的角度出發,現有的政府資源,仍然遠遠不足以支持障礙者有尊嚴的生活,文中的壽司捲(化名)就說「每個月總有幾天、或者很長的時段,沒有人能協助我,無法滿足我的基本生理需求。」
《JUMP! 人生障礙賽》:應思聰、政大搖搖哥的人身自由與安全——強制住院是精神疾病的不完整解方
從平等不歧視、無障礙及可及性、人身自由與安全、社區融合、自立生活、工作與就業、近用司法等面向,帶您認識身心障礙權利公約在台灣的真實案例故事!
《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是什麼(下):無障礙不只電梯和坡道,還包含我們日常生活的四大層面
上一篇我們談到CRPD的精神與臺灣要配合國際專家審查的事情,這篇我們來談一些比較硬的議題。包含大家所認知的無障礙該是如何?臺灣社會在面對障礙者時又是怎麼處理?雖然政府總是強調做了多少軟硬體設施,但當回到障礙者日常,外界的不耐煩、訕笑、不理解,這些不常被提起的,才是最真實的「障礙」經驗。
《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是什麼(上):為什麼台灣不是聯合國會員國,卻必須履行CRPD的規定?
《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是21世紀第一部人權公約,意在保障身心障礙人士在日常生活的一切權利有受到完整保障,台灣也不落人後,於2014年公布國內施行法。今年8月初,國際人權專家將來到台灣開會,討論甚麼呢?就是要檢視台灣在實踐上,是否有符合CRPD的精神。
拔除社區服務、被斷生計、缺乏支持,疫情下的精神障礙者何去何從?
精神障礙者平日已較難適應變動,疫情爆發後,社區服務中止、職場合理調整不足、許多服務看得到吃不到,更突顯臺灣對精障者的支持匱乏。以下將會點出當前防疫政策對於精障者需求的幾項缺失。
心智障礙者的愛與被愛:在健全主義保護傘下,漠視生而為人的性權?
面對心智障礙者的戀愛、結婚、生育等議題,大眾更容易陷入健全主義思維的窠臼,往往打著欲加以賦權、增能的口號,卻又以一句「為他們好」而認定障礙者的「決定」是帶有風險、角色不適任與無法承擔責任,亦須接受常人進一步評估與規劃,甚至剝奪任何親密關係建立的機會與權利。
《障礙研究與社會政策》:《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如何確保障礙者的教育權?
針對台灣目前實施的身心障礙生教育狀況,台灣《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初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委員會的結論性意見第62段指出,國家尚未完全的投入資源,以致無法確保全面且跨越層級的融合教育體系。
身心障礙朋友遇到法律相關問題,該怎麼辦呢!?
身心障礙朋友遇到法律相關問題,該怎麼辦呢!?為了讓身心障礙者、家屬和朋友清楚瞭解法律扶助基金會所能提供的服務,衛生福部社家及家庭署特別製作了30秒廣告,清楚告訴大家不管是一般法律相關問題諮詢或著是打官司、寫狀紙等…,只要一通電話就可以!就可以讓求助無門的身心障礙朋友與其家屬或親友們,得到相關需求的法律諮詢幫助或預約諮詢管道。
「殘而不廢」、「勇敢克服身體侷限」,把障礙者當勵志人物有什麼問題?
前不久觀賞一場視障者的街頭表演,記者形容現場民眾聽到的都是「勇敢力量」。明明展演的主題是藝術,但活動聽起來卻都像心靈小語和勸世文?其實類似的狀況屢見不鮮。
智能障礙、性/別歧視以及隔離式機構共謀下的集體性侵
機構內一再出現性侵事件,不該僅被簡化為人為疏失,更是社會歧視與文化偏見對智能障礙女性造成的集體性侵。此種集中管理的團體機構服務模式,並非如大眾想像的那般「安全」,社會集體對智能障礙者的隔離政策與障礙人權漠視,都成為類似危險事件的「沉默共謀者」。
從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反映現實生活對身障者的歧視與偏見
由於仍然有這麼多的歧視發生,聯合國才特別制定一部專屬於身心障礙者的權利公約(CRPD),這是因為在全世界許多國家,仍然持續上演著對身心障礙者歧視與偏見的生活場景。
精障者其實「不可怕、而且很可愛」,衛福部擬設「危機處理小組」
從小燈泡事件,到政大「搖搖哥」,精神疾病防治的首要關鍵仍是去污名化,病人和家屬才有勇氣向外求援,醫療和社會資源也才有機會介入,危機處理團隊才有處理的空間。
「障礙體驗」活動可以促進障礙權利意識的提升嗎?
障礙體驗不會是唯一的障礙宣導方式,如果障礙體驗缺乏障礙研究的批判視角以及對障礙者主體經驗的深入理解,很可能只是複製健常能力主義(ableism)的觀點,把障礙歸類為特殊群體的個人問題,無法進一步反省環境與社會造成的障礙和歧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