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治台獨
中國設「台獨舉報郵箱」稱已收到數百條線索,陸委會:恐將氾濫成災
中國大陸設立「台獨頑固分子」舉報郵箱,國台辦發言人陳斌華表示已收到數百條舉報線索,將與有關部門核查。陸委會則擔憂舉報恐將擴大、氾濫,廠商糾紛、個人私怨可能也將成為被舉報對象,提醒民眾赴陸須注意風險。
不只網紅赴陸拍片、傳馬時代高層官員將組團考察新疆,陸委會:密切關注
陸委會證實,確實注意到最近有關新疆的投資旅遊網紅宣傳等,「次數相當多、相當明顯」,政府還在了解,這一波「新疆熱」背後真正動機為何。
「反台獨22條」新規下令台商「可處死刑」後,台灣人逐漸逃亡回國
楚小姐(化名)說:「我第一次去上海的時候就喜歡上了它。它比台北大得多、有意思得多、更國際化。」然而,「中國已經變了」楚女士說,她於2019年離開上海。她現在在台北的一家醫療公司工作,且並沒有返回中國大陸的計劃。她解釋:「我是台灣人,我們在那裡已經不再安全了。」
國安人士:中國鎖定邀台灣青年參訪「紅色景點」輸出統戰資訊,學生應注意風險
中國日前宣布的懲治台獨「22條意見」,以及自7月1日起實施國安新規,國安人士指出,上述相關規範及施行對象都相當模糊,中國海關也可依片面的理由查驗個人手機等電子設備,提醒年輕學子及家長都務必注意相關風險。陸委會也於日前示警,建議民眾審慎評估赴陸必要性,注意對岸國安紅線帶來的風險。
台獨高風險族群:中共「懲治台獨」對普通人有無影響?旅遊中國還安全嗎?
吳瑟致認為,該意見對「台獨這個標籤的定義非常模糊」,觸法風險可能涉及9成台灣民眾。即便是認同「中華民國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都可能涉及「台獨」,「因為中華民國的存在對中共而言,象徵了兩個中國的概念,也可能是分裂國家的涵蓋範疇」,而最令人擔憂之處,在於這些定義並沒有客觀標準,且主觀解釋空間「是掌握在中共的手上」。
「懲獨意見」有漏洞?中國若想讓台灣人感到害怕,應該先罰美國人
《意見》的第21條,對於「台獨頑固份子資助危害國家安全等犯罪」是否適用於外國人,中國未給出確切答案。若美國官員支持台灣參與國際組織,例如支持台灣加入WHA或WHO,《懲獨意見》也會制裁他們嗎?如是,美中兩國衝突將劇增;如不是,則《懲治台獨意見》權威性又將降低。
中國近期對台文攻武嚇有哪些手段?收買網紅、「滲透」政論節目、聯合戰警警巡
根據其消息來源說法,每週開節目會議時,《新華社》駐台記者趙博都會到場「提醒」選題切角,錄製節目時也會「私下向來賓轉達希望講的角度」。中國國台辦發言人朱鳳蓮26日否認此事,批評《自由時報》的報導是「徹頭徹尾的假新聞,純屬造謠」。
陸委會對陸港澳旅遊升為橙色警示:業者憂退費糾紛,旅平險不排除調整額度,學者建議提出救援配套
學者指出,陸委會此次善盡提醒義務將旅遊警示升級,雖然對兩岸交流產生影響,但最根本的原因還是中國發布22條「意見」,台灣人赴中國的風險提高,近期也有多起台灣民眾因中國國安法遭拘留、搜查等問題,22條「意見」確實為兩岸之間的交流帶來負面效果,阻斷台灣人交流的意願。
陸委會宣布即日起調升陸港澳旅遊為「橙色燈號」,強烈建議國人非必要避免前往
媒體詢問,除了調升旅遊燈號,兩岸互動是不是有更好的因應之道?陸委會列舉兩個因為分裂國家法目前拘禁至今的例子,一個是八旗出版社的富察,另一個是台灣民族黨副主席楊智淵,「這兩個人去大陸之前,絕對不會想到自己會被抓,而且是以分裂國家的名義被抓。」
不去中國就不會「被消失」?《懲治台獨意見》比你想得更恐怖,效力更勝軍演
以中國目前的國力,在北京發出全球通緝令後,和中國有司法引渡協議的65個國家特別是其中的南方國家,會不會配合中國把人引渡?這個風險是必須考慮的。即便人可以不去這些國家,有沒有財產在那裡會被沒收,也是要想到的。可見,這個意見會大大限縮「台獨人士」的國際活動空間。
國台辦公布22條「懲治台獨」意見:公投改國名、推動台灣參與國際組織皆入罪,最高死刑且可終身追責
中國公安法制局副局長孫萍表示,煽動分裂國家犯罪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者,法定最高刑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追訴期限15年。分裂國家犯罪,法定最高刑則是死刑,犯罪的追究期限是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