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罰
國會改革吵什麼?(二):《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藍白版本真正問題在哪?是改革還是濫權?
國會改革法案爭議中,藍白兩黨的修法過程引發程序及實質爭議,從沒收實質討論、空降再修正動議,到藐視國會罪的模糊定義及擴大立法院調查權,這些爭議法案的細節是什麼?背後的眉角在哪裡?透過比較圖一次看懂!
虐殺動物「先行政罰後刑罰」 修法10年仍無人入監服刑
台灣虐待動物致死的刑罰在1年以下,目前看來,若是「證據明確」的受害動物只有一隻,就會如同過去的大多案件一般,要讓犯人入監服刑相當困難。
為何「證據都有了」法官仍輕判:飼主虐待僅是「無心之過」?
動保法就算剛歷經修法完成,仍存在修法前無法有效取締與裁罰的窘境,不是法不夠嚴,而是沒有做好明確的定義、證據難以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