耀樂
炎亞綸拍攝未成年人性影像案判7月可緩刑3年 ,主因考量被害人願原諒並同意
由於被害人審理期間表示願意原諒炎亞綸,並同意給予緩刑。法院認為,炎亞綸初次犯罪,歷經偵審程序、科刑宣告及賠償,應能深切體認犯罪嚴重性,應無再犯之虞,因此諭知緩刑3年,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
炎亞綸涉嫌拍未成年性愛影片遭起訴,律師分析檢辯論攻防焦點:是否意圖散佈影像
今天炎亞綸會吃上官司,是因為他的交往對象是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的性私密影像是特別受法律重視和保護的,不論對方是否同意都違法,且拍攝性行為甚至比發生性行為還要嚴重。
台灣MeToo運動因《人選之人》起義,娛樂及電影產業如何受到衝擊?
台北現代婦女基金會的主任吳姿瑩告訴《BBC》,這場台灣運動現在引起了更多的關注,因為「並非每個人都關注政治,但演藝圈的名人,對普通人來說感覺比較親近。這使得展開討論變得更加容易。」多數指控都是出現在台灣人慣用的社群媒體臉書,而非推特。之後,相關指控在台灣媒體迅速發酵。
檢警搜索要求炎亞綸到案說明,性侵和偷拍未成年者影片將面臨什麼法律後果?
依照《兒少性剝削防制法》相關規定,製作兒童少年性私密影像,最輕的刑責是有期徒刑1年以上,最重可以到10年以上。另外針對未滿18歲的兒童少年性私密影像散布、販賣,法律也都有額外加重的罰則。
翻譯炎亞綸道歉文:三個設定+漂亮的文字技巧,看懂文章如何帶風向
這篇文章我們要透過三個很明顯的設定,去解析炎亞綸都運用這些技巧,如何輕巧的避過那些對他不利的內容,又會在讀者身上起到什麼樣的效果,好讓他可以收穫足夠避難的風向和聲量。
【耀樂Metoo記者會逐字稿】炎亞綸突現身道歉,耀樂:2018年違反意願強制性交,還違背承諾偷錄私密影片
網紅耀樂與藝人炎亞綸昨日在臉書隔空「MeToo」,耀樂指控炎亞綸曾在他未成年時進行「未成年拍攝性愛影像」以及「未經允許執意性交」,而炎亞綸也道歉說明,但被指出避重就輕。今日耀樂召開記者會說明事件始末,席間針對許多疑點做出說明,而本文為此記者會的全文逐字稿。
藝人炎亞綸遭指控「涉錄性愛影片」、「執意進入(性交)」,發文致歉:「我有很多偏差、扭曲的作法」
知名藝人炎亞綸在個人臉書粉專,向來自「耀樂」的性醜聞指控道歉。「耀樂」指出,「炎亞綸在『耀樂』16歲之際,嘗試在性愛時拍攝錄影,甚至不管感受,就執意進入。」而炎亞綸則迅速回應致歉,表示:「這些在網路上流傳的私密影像,就像是個不定時炸彈,時不時地折磨著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