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服務法
歐美「薪資透明」行動如火如荼,台灣什麼時候才能打破「密薪制」?
近年來,台灣推動薪資透明化,但在求職者和在職勞工的薪資資訊權上仍有不足。歐美多國已通過《薪資透明法》,要求企業揭露招聘薪資並公開同職位薪資差異,反觀台灣現行法規,對於職場歧視和薪資不平等的應對仍有改善空間。
在台馬來西亞人用喜劇講述不公:東南亞早都改變了,在台移工處境卻沒有改變
來自馬來西亞的脫口秀表演者「AG喜劇外來種」發現,在許多台灣人眼中,「外國人」似乎專指歐美白人和日韓人,而東南亞人不是配偶就是移工。他分享了一個親歷:他曾經在社群媒體上跟台灣女孩聊天,他介紹自己是外國人的時候,女孩很熱情,但當他說自己是東南亞人的時候,女孩生氣道:「那你裝什麼外國人! 」
如何協助移工在台生產?懷孕移工受歧視,反映部分台灣人看待移工仍帶有工具的視角
一位印尼女性廠工在台四年多,配偶同樣在台擔任廠工,在懷孕5個月後感到工作無法勝任與雇主合意解約轉出,但仍遇到仲介企圖強迫移工返國不歸還行政文件,試圖製造移工轉換期期滿離境的事實。依法令移工懷孕待產期間合意轉出後,可申請暫停轉換期到妊娠結束後的60日內,但仍不乏有社工表示,曾聽到醫生、雇主或仲介方歧視的話語,認為她們是來台灣工作,不是生小孩。
移工真的可怕嗎?(上):移工困境顯示出台灣人的險惡
移工來台,外要受到大眾的不理解,內要受到母國與台灣仲介的雙層剝削,更可能面臨雇主身心理的暴力而孤立無助。即便如此,他們仍舊盡其本分,為了養活南洋的家人。就算真的忍受不了,為了自由而逃出地獄職場,他們多也不染黑這塊土地,而是沒沒無聞的在這裡定居下來,期盼有天得以重見光日。
斯里蘭卡學生來台讀書被迫打黑工,二審仲介判刑1年,康寧大學校方仍判無罪
當初有69位斯里蘭卡的學生來台後,沒有去上學卻被送到食品工廠打工;仲介和校方高層都被檢察官起訴,不過目前僅有仲介被判6個月到1年不等,而擔任中介機構的雙軌協會則判罰10萬元。 全案可上訴。
《就算社畜,也要當不吃虧的那一個》:只有在勞工不怕辭職的時候,健康的社會樣貌才有可能實現
作者磪慧仁是韓國專業勞務士,從事職場糾紛諮商多年,她透過本書向身心疲憊的上班族們傳達安慰和專業知識,犀利地從各個角度審視把勞工變成不敢出聲的膽小鬼的社會,幫助讀者釐清「合理的要求是工作,不合理的要求是霸凌」的界線,瞭解在勞務場合「撞鬼」時的求助步驟和救濟管道,維護自己的勞權!
哪些情況算是「懷孕歧視」?如果懷孕了,老闆可以用這個理由把你開除嗎?
現在很多工作環境,其實都很高壓,很多人也會擔心,會不會因為工作的關係而影響到胎兒的健康,孕婦如果不能得到充分的休息,要怎麼安心的生小孩呢?難怪現在很多人都不想生小孩,為台灣的生育率默哀。本篇就來討論,如果懷孕了,老闆可以用這個理由把你開除嗎?
職災移工失能補助逾4000萬未給付,監委:讓台灣顏面大失,要求勞動部檢討
移工從事的常是台灣傳統產業基層的工作,機器老舊、欠缺安全裝置,或者為了提升產出速度,關閉安全裝置,或是欠缺職前教育訓練等原因,讓移工的工作更容易發生受傷意外
2022移工大遊行要求「自由轉換雇主」、免於強迫勞動,雇主方、勞動部怎麼說?
台灣移工聯盟指出,換工作在勞動市場中是稀鬆平常的事,另外如果給移工可以自由轉換雇主的權利,雇主就會更積極提升勞動條件以留住勞工,有助於勞動環境的改善,不管對本國或外籍勞工都是如此。
移動人權特展:「我們要的是勞動力,來的卻是人」,但台灣社會卻常忘記這件事實
知名瑞士作家馬克斯.弗里施(Max Frisch)針對外籍移工議題曾講出一句名言:「我們要的是勞動力,來的卻是人。」數十萬外籍移工都是有血有肉、有喜怒哀樂的人類——但台灣社會卻常常忘記這件事實。
飄洋過海來看你:跨國同志伴侶的親密關係為何顛沛流離?
訪談過程中,跨國同志伴侶幾乎都認定「結婚」是最能完整保障居留權的方式,畢竟彼此的思念太深、分離的日子太艱難,而團聚的那天還很遙遠。
我們就是敵意環境的一部份,職場性別友善不能只仰賴法規
首先我們必須注意,差別待遇不等於歧視,只有不合理、沒有正當關聯性的差別才構成歧視而須限制,這個「合理性」論證之難,就是處理歧視之難。
勞動部修法防堵仲介收取「買工費」,讓公立就業服機構協助移工轉換雇主
印尼海外勞工安置暨保護局秘書長達當曾指出,有58位移工陳情,被收取7萬台幣買工費,希望台灣政府重視並協助解決。
企業遣散員工要做兩件事:資遣通報 vs. 資遣預告
資遣通報的用意是要讓公立就服機構了解有哪些勞工需要協助,實務上,當員工持非自願離職證明辦理失業給付時,公立就服機構便會查詢通報情形,如果查詢不到,勞政機關可能就會進一步查核,甚至開罰。
4萬以下薪資不得「面議」,會讓求職變得更困難嗎?
有些業者開始要求求職者面把包包放在外面,並且把合約條款簽完就直接收走,合約表面上寫月薪4萬,但實際卻內含勞健保及勞退及其他科間,就是這樣的修法,促使這種事情再度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