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停
交通部:違停配套措施完成前,不記點但仍罰款;路權團體不滿不排除上街頭抗議
台北市計程車駕駛員職業工會發言人李威爾表示,11月6日交通部與職業駕駛人會議,自己有參加,記點延緩也是由他提出。他之所以提出暫緩實施,因為要依法有據,然而,實行4個月後,每位職業駕駛人平均記點達7至8點,甚至到8點不敢開車,以致幾乎影響營運生計,才會提出。
車輛違停期間遭意外波及受損,車主可以要求賠償嗎?
如果違停的車輛因故受損,車主可以找人賠償嗎?還是應該基於自身的違停將損失往肚裡吞呢?其實這種強況在法律上並不是非黑即白,可以分成兩個方面來解決。而過去也發生過為了「懲罰」違規停車者而「私刑懲罰」的事件,又該如何處理呢?
「因為對方違停所以動用私刑」在法律上站得住腳嗎?
雖然網友停車在人行道上是違規,但這並不代表看到的人或是被擋到去路的人,就可以直接動用私刑砸車表示懲罰。這種沒有正當理由就隨便砸破別人車窗的行為,實際上已經觸犯《刑法》規定的毀損罪了。
一個月內檢舉113件交通違規,民眾「怕被報復」冒名檢舉反而吃上刑責
檢舉魔人在一個月內提出113件違規檢舉案,卻因為怕被報復使用他人的名義檢舉,最終讓自己吃偽造準私文書罪。但什麼是偽造文書?偽造文書又有分哪幾類?一起來看。
道路交通條例修法三讀通過:除了這些「靜態違規」與「動態違規」,其他不再開放民眾檢舉
為防檢舉達人惡意濫用檢舉管道,導致警察業務繁重反被癱瘓,立法院通過新條例,限縮可檢舉範圍,但這也引發治標不治本的爭議。
違規停車除了被開罰單,沒想到還會扯上刑責?
一名男子因為停車占用慢車道,導致機車騎士撞上後送醫不治,最後被依過失致死罪判7個月有期徒刑。違規停車除了會被開罰單,竟然還會扯上刑責?
想要消滅檢舉達人,形象清新的賴品妤為何成為「羅淑蕾第二」?
接著2014年陳超明、羅淑蕾「消滅檢舉達人」的修法方向,2020年5月20日,陳歐珀、賴品妤提案連署又要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7條之1的「處罰」二字直接改「勸導」,從他們輕率、有義氣就可以的連署看來,公平正義的人本交通好像不太重要。
北市1280月票屆滿一週年,市政的大劫難即將臨頭
公車系統的問題出在哪裡?有一百個問題,但絕對不是費用的問題,當然也不是靠吃到飽的月票就可以解決,不要再讓沒有搭過公車的人來做決策了。
專訪建築師呂大吉:對大稻埕迪化街徒步區的四個批判
大稻埕是否能重現「南街殷賑」的盛景?迪化街徒步區自今年九月開始實行後,大稻埕變得更好了嗎?建築師呂大吉說,過去近二十年來,大稻埕歷史街區的發展,是「雖有計畫,卻欠管理」的。對於大稻埕現今的發展應該如何更好,來看看曾任職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並在迪化街深耕數十年的建築師呂大吉怎麼說。
友善行人促發城市復興:正興街假日徒步區
違規臨停佔完十分鐘,入手戰利品後當然是瀟灑揚塵而去。封街後得把車停好再來,既然停好了,有了「十分鐘之外」的時間與環境所營造的閒適感,自然會多走多看幾間店。而且少了汽機車的無形壓迫感,緊牽(抱)著的小孩的爸媽可以安心放手,專心地逛街排隊吃冰散步。
共享單車之戰:Obike爭議還沒完,美國的Vbike 8月進駐宜蘭
為了搶攻台灣共享單車的市場,美國共享單車vBike已於8月登台,先從宜蘭初步試營運,8月中待工作人員進駐宜蘭後, 就會開放給民眾試騎,預計9月將發展電子停車系統,以便規範停車的位置。
台灣紅到國外的「亂開車門」惡習並不好笑,這是機車族每天要面臨的生死關頭
在台灣路上騎車,很悲哀的是不管你有多遵守交通規則都還是有可能會發生車禍,在道路上駕駛也不只是單純遵守交通規則而已。
台北市1999專線新規:匿名不受理、檢舉違停找警察
「每一件民眾的陳情,北市府都要登錄資料庫,派員前往了解、處置後還需回報。但由於大多數的申訴檢舉未留實名,反而找不到報案者,徒增資源浪費。」